第十四章、泡影(4)
「思悠的自尊心很高,你知道的。但他为了讨好你,什幺都愿意做 : 你一天吃的三餐,有两餐都是他做的 ; 你每晚跟他睡一张床,冬阳本来很反对,后来看见思悠对你认真,也就只眼开只眼闭,不说什幺。你还跟他约会,而且我们不时碰见你们接吻,」陆少瑶语重心长地说 :「清清,他对你很认真。你要是没那个意思,就尽快跟他说清楚。像思悠这种人,万一陷进去,你要他放手就不是那幺容易的事。我跟冬阳都不赞成你俩在一起,但若是你喜欢,我们也不会说什幺。」
其实妈妈说得对,但清清贪心,总是想享受滕思悠的温柔,不捨得捅穿一切虚情假意。再多一天就好,再多一星期就好,她一直拖着不说真心话。
说真的,她之所以无法再跟滕思悠在一起,不是因为憎恨——她不恨他,她恨他的时间也极其短暂——而是因为恐惧。
她很怕滕思悠这个人,这种恐惧是透过无数次刻骨铭心的痛累积下来的,是一种由心理以至生理的本能,令她既贪恋他的呵护,又惧怕与他相处。
「快八点了,一定要出门。」即使他只是随意打扮,那副混血儿特有的漂亮外表也使他像个悉心打扮的小少爷。他冲进清清的房间,拿了一件薄外套,披着她的双肩 :「天文台说这几天有寒流,气温只有十六七度,你还穿得这幺单薄。」
然而怎能够忘怀? 那个曾经对她如此残酷的滕思悠。就算她罪有应得,她却无法忘记每一次他如何令她心痛,他如何令她知道,痛是没有极限的。他总能发掘更深层次的痛,纵使每次受苦时,她都以为那已经是极限。
「谢谢。」
滕思悠牵着她的手,直至上了巴士、坐下来,他仍爱执着她的手把玩。
「你这双手光秃秃的,手链、戒指都不戴。」
而上一世的婚戒,是清清厚着面皮去买的。滕思悠只在婚礼上戴过一次,晚上进房间后,他当着她面前,脱下戒指、丢进垃圾桶。从此,她的婚戒孤独地留在她的右手,直至死亡。
「我不爱戴戒指。」
「但是……」他们十指紧扣 :「虽然我们没那幺快结婚,不过先买一对情侣戒指戴着,权当是热身也是好的。」他没说出口的是,清清戴着戒指的话,至少能挡一下桃花,让那些不识相的男人不敢接近她。他心想,一定要逼她戴在无名指上。
可是,她不想再见到那个画面了——他冷笑着,把戒指扔进垃圾桶的模样。有好多情人之间的事,对于水清澄而言,只是难以冲破的阴影。待她如珠如宝的滕思悠,会不会有一天清醒了、或厌倦了,发觉还是想向她报复,就将上辈子做过的事重演一次? 又或者,现在他不吝施捨的温柔,也只不过是一个局? 时机合适了,他才露出真面目?
无论是哪种猜测,都叫她心寒。
因为她从未信任过他——即使是上一世,她都未曾信任过他。因此,她才出尽浑身解数,要束缚着他 : 情慾短片、裸照、婚姻、她心爱的儿子,全都是綑绑滕思悠的工具。牵涉在内的人,终其一生未曾得到过真正的幸福。
为什幺她做了这幺多荒谬的事?
「思悠,你对我太好了。好喜欢你,真的好喜欢。」可是,不能再喜欢下去。清清靠着他的肩膀,远眺车窗外飞快消逝的大厦、城市街景,慢慢聚焦于车窗上,他们相依相偎的身影,然后假装她什幺都不知道,彷彿他们只是一对寻常不过的学生情人。
滕思悠紧了紧清清的手,笑得餍足 :「我也是第一次如此对待一个人。不知为什幺,只要看见你笑,你将我做的菜吃清光,你晚上坐在我怀里,陪我看书或看电视,然后我搂着你睡觉——就这幺简单的事,就令我觉得很满足。我……从来未试过这幺满足。」
「你快乐吗?」
他吻过清清的唇,贴着她的唇瓣,低嗯了一声。那双蓝眼深得让清清醉了。
这幺温柔的滕思悠,看起来很软嫩、很可爱,完全没有杀伤力,一心一意宠爱着她。即使要她在这刻死去,也无憾了。
无憾的话,她差不多知足。
已经够了,不能再霸佔他,毕竟他本来就不属于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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