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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华只穿着一件朴素的僧衣,他说,官府没有确凿的证据,他便将自己的□□送给了官老爷。只是为了我,为了我这样一个人。只要我一低下头,就能看见自己那身在牢里泡到发臭的破破烂烂的衣裳,那些斑斑的血痕,那些丑陋的伤疤,我的指甲里全是泥垢。

凭什么,为我这样一个人,他连□□都脱了。将来,他可能失去的,何止是身外物呢?我背对着沙华自嘲:“你看,我这个样子,跟牢里的蟑螂老鼠一个样,我怕弄脏了你啊。”

沙华在我身后,说得很平静:“和刚来时,并没有什么不同。当时不觉得不妥,如今更不会。”我在石阶上停下脚步,也许是没力气再前进一步,眼泪一滴滴摔碎在石阶上,仿佛要砸出深坑来,我喃喃道:“不同,怎么会不同……当然不同啊!”

我转过身,让他看清楚我扭曲的布满血污的脸和颤抖的破碎的身体,哈哈大笑道:“你看看我这个样子,我是一个恶贯满盈的通缉犯,不止表面脏,连骨头都烂在里头了!我这副模样,你可还要怜悯我?你要怜悯我到几时!”

“别哭了。”他上前一步,将我拥进怀中。温暖的、干净的怀抱,混杂着淡淡的檀香味道,我的眼泪落在他的肩膀上,氤氲出一片水渍。满山夕阳普照,层林尽染,天边的晚霞织了我一场贪心的梦。夕阳以不可见的速度缓缓隐没山头,我惧怕着黑暗,抓紧他后背的衣襟,听见他说:“这不是怜悯。”

山间回荡着悠扬的笛声,惆怅,惘然。

沙华搀着我,一步一步走向山门。推开庙门,只见傅世康正在沉默地劈柴,见了我,既不惊异也不询问,只是点了一下头,弯腰抱起一捆柴走向厨房。沙华将我带回房里,用剪刀剪开那些被血黏住了的衣裳。桌子上放了上好的金创药,只不见方遥的人影。

半夜,傅世康来敲门:“水烧好了。”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沙华挽起袖子的样子,热气氤氲中,他的手指洁白无瑕,携着浴巾擦过我伤痕累累的后背。分明是滚烫的水,我的肌肤却在微颤。他舀起一勺子水,从我的肩膀淋到手背,叮咚的水花,在桶中跳跃。我看着这画面,一阵恍惚,我不敢相信,自己还能回到这里。沙华在我后面轻声问:“水温合适吗?”

我没有答话,只看着自己的手臂,顺着那条手臂,狰狞的伤疤一直蔓延到我的胸口,像被人用刀胡乱刻画的肉墙,可笑、滑稽、丑陋。我抬头望着沙华的面容,忍不住伸手去描摹他的眉毛眼睛,有些着迷,末了又有些失落:“你看,我这么丑陋的样子,我……”

他轻轻拥住我的肩膀,冰凉的肌肤与我相接触,我的心跳忍不住一阵加快。他的呼吸在我耳后,带着一种俗世的亲昵:“不丑,你一直很好看。”再普通不过的一句话,我的脸却红了,仿佛这句话千回百转,如丝如网。我的声音低得像蚊子哼哼:“你以前就该说的。我现在才听见,我亏了。”

沙华微微一笑,抚着我的面颊,和他的脸紧紧相贴。再多的甜言蜜语,也比不上此时此刻,我们放下一切的执着与顾虑,无言的,耳鬓厮磨。如果可以一直这样抱着,再不分离,该多好。

那天晚上,我抱着沙华躺了一夜,直到黎明,沙华还没有醒来。我站在床边,看了许久,又慢慢地蹲下身,用手去描画他的眉眼。我没有眼泪,眼泪早已在心里流干了。

黯淡的光线里,方遥的神情也看不分明。他站在不远处,背着双手:“你真的想好了?”

“方遥,不要让他死。”

留下这句话,我把剑背在身后,在晨光熹微中走出了山门,走下石阶,走出山林,走向那些属于我自己的腥风血雨。

☆、15

京城,已经是很久没回来了。

曾经它是我的家乡,如今却像是我身上的伤疤。我转过身,在忙乱的人群中压低了斗笠,逆流而走。擦肩而过的人群里无外乎都是些写着惊慌的面庞,女人们脸上捂着香帕大声尖叫,男人们青筋暴露地提着水桶向我身后跑去。我的身后是一片焚烧过往的灼热,从闹剧中抬头,楼阁上轻摇折扇的达官贵人依然云淡风轻地品茶、下棋、谈笑。

和过去一样,他们从不关心处于烈火中的人和事,曾经的欢声笑语哪怕被烧成瓦砾一堆,挥挥手,再建造一座又有何妨呢?哪怕,物是人却非。

我穿过人群,走过繁华的街头,拐进一条偏僻的胡同小巷,将一扇破旧不堪的柴门推开一条缝,左右看见四下无人,便闪身而入。

她慌慌张张地躲在门后,原本挂着淤青的眼角此时还挂上了泪珠,整个人瑟缩着,满是恐惧之色:“哥,你怎么才回来?你去哪儿了?”

那一年,白家的男丁都在菜市场被斩首,血淋淋的头颅像一颗颗西瓜,从洒满血的台阶上滚落下来。刽子手将我爹的头颅高高悬挂,直到夏日的高温将其腐烂,惹来了不少苍蝇。我满心想着复仇,直到我听说,她还活着。那个人说,只要我为他办事,白家总算还能活下来一对兄妹。

我终于还是回到京城。当我杀了那两个龟奴,踹门进去时,她蜷缩在柴房里的一角,浑身衣裳褴褛,透出些许的鞭痕。黑暗中她抬起有些淤青的面颊,静静地望着我揭下面罩,当她终于看清楚我的脸,那两行眼泪像刀锋,从我心上划过。

我用手擦去她眼角的湿润,像小时候一样摸摸她的头,勉强一笑:“别怕。”她怔怔地看我,忽然用力将我抱住,哭道:“哥,我们走吧,离开京城,好好过日子……”

我什么都没和她说过,她却好像已经感觉到一切。她的愿望,也是我的愿望,可惜,为时已晚。

我握住她的双肩往后推,无视她的流泪满面,走向里面的房子,开始收拾为数不多的细软。

她亦步亦趋地跟在我身后,想要哀求,我一面忙忙碌碌地收拾、打包,一面自顾自道:“这些东西都是临时置办下来的,凑合着用。如今不比以往,以后,你要好好俭省,能不花钱就不花钱,在外头,你总是小心些为好,这里面几套男人的衣服你得常穿着了。只要等以后嫁了人,就不怕了……”她在我的话语中断断续续哭了起来:“嫁什么人?你要我嫁人,那我嫁人的时候,你来不来?”

我抽了抽鼻子,用力将包裹捆得更加结实,看着地面道:“马车在后门等着了。”

达达的马蹄,在青石板路上回荡。她撩着车帘子望着我的流泪的脸,渐渐远去,直到看不见。我的心也空了一大块,仿佛我与这片土地最后的维系,已经彻底断了。

到最后,我依然是开心的。因为我保住了,哪怕那个人权势滔天,仅仅凭一纸奏折就让我全家陷入血海。我报不了仇,却保下了白家最后一条血脉,用我自己的性命,用我仅存的全部的希望。

我在门前站了许久,旁边的那匹黑马已经不耐烦地嘶鸣起来。我摸着它黑得发亮的鬃毛,笑着问它:“马儿啊马儿,如果在这个世界上,我还有最后一件事没有做,你说那会是什么呢?”黑马听不懂我在说什么,它只是用蹄子在地上刨了两下,有些烦躁。我握住马缰,望着灰暗的天空,有些茫然,听见自己在说:“是啊,天要黑了。”

天气又点冷,我的大黑马打了两个响鼻。我拍拍它的身躯,笑道:“你也想走?”我望了望天边的斜阳,道:“那就带我去见他吧,在天黑之前。”

远远的,我望见了那道山门。牌匾上刻着“重明寺”三个大字,在晦暗的天色中,依然是我心中最后的光。我跳下马背,一路跑上石阶,途中不慎摔倒过几次,却并不觉得疼,心里一半欢喜到极致,一半又酸涩到了骨子里。我想笑,也想流泪。以前,家里的私塾先生教过我很多东西,只是从来没告诉我,爱一个人是这样绝望的一件事,爱是付出,是甘愿的燃烧,是无尽的深渊,是无怨无悔。我想见他,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我还是想见到他!

推开庙门之前,里面隐约传来打斗声。推开庙门后,一道黑影冲我飞了过来。

方遥摔到我怀里,将我撞得倒退了几步。我抱住他虚浮的身体,眼看他嘴角的鲜血如一道纤细的溪流,心里的震惊难以言喻。看到我,他苍白的脸上突然现出惊慌的神色来,低声对我说:“快走,快走……”浓重的杀气扑面而来,直冲面门,我抬起头,只见天龙站在不远处,冷冷望着我们,眼底的血色透着深不见底的阴鸷与恐怖。

突然之间,只听“噗”一声响,傅世康的身影闪电一般晃到我们眼前,挡住了我们的视线,静止不动。他缓缓地回过头,说:“走。”我看见他苍白的嘴唇,望见他胸前那柄深深扎着的银色飞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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