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清致笑了笑:“他不知道。我找的是你,干嘛通知他?你请自己的访客进去喝杯茶都不敢做主么?”
我还真不敢做主,我以前的朋友我那是死也不敢让他们踩上这栋高级公寓的地板的。至于其他人,我自从跟了霍应以后什么社会关系也没有了,就天天在超市和家里两点一线,偶尔偷着出去上个美术学习班,也不怎么和人搭话。我思前想后,觉得虽然自己没有权利邀请樊清致进来,可是我也没有什么权利阻止他进来,于是我还是一闪身,让开了道。
樊清致换了拖鞋,气定神闲地坐在沙发上打量着局促站着的我。我礼貌性地给他泡了一杯茶,他指了指客厅里另一个小沙发示意我坐下。他说:“茶泡得不错。你不是打算这一辈子穿着围裙跟女佣一样地给应哥泡茶吧?你对自己的生活有什么打算呢?”
我其实还真没仔细地考虑过这方面的问题,我下意识地紧紧捏住自己的衣角:“我也想不出什么出路。现在还是听霍少爷的。”
樊清致了然似的点点头:“是啊,应哥家大业大,你的事情他自然会做主的,也不是养不起你。你的父亲对霍家有贡献,应哥不会不管你的,不过你总得有自己独立的生活吧。你有上学吗?”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有。以前霍家找到我以后送我去高中上了五年学,不过我高考肯定不行,也没就没去考过大学了。”
“那倒是。”樊清致毫不留情地撩开我以前惨不忍睹的历史,“以前霍家还在混黑道的时候,你父亲就跟着我姨父了,后来出了那样的事情霍家也没有查清楚,才叫你在外面漂泊到十六岁。你现在都二十五了吧。我会帮你说说的,让应哥给你安排份恰当的工作,再给你些钱和房子,以后安安逸逸地生活。”
我只好说:“谢谢樊少爷。”是啊,我现在除了依靠霍家施舍还能怎么过。以前霍家确实是混黑道的,我父亲据说是跟着霍家上一辈的小弟,出生入死。有一次我父亲在码头为了保护霍家的货物被打入了大海下落不明,不知怎么的,当时有人说我父亲是勾结了别的黑帮,监守自盗。母亲很害怕,便带着我逃掉了。我跟母亲过得异常落魄,母亲就做上了床上的生意。我十一岁的时候,母亲也得病死了,我留在母亲工作过的酒吧做侍应生,有时候偶尔遇到喜欢男人的客人,也来者不拒,躺在不同的客人身下。我没想过未来,因为我觉得那样的东西不属于我。
一直到我十六岁的时候,霍家那时的当家人找到了我父亲的尸首,泪流满面地给我父亲“平反”了。他们在那家酒吧里找到了我,说以后会好好照顾我。可是我被人活活艹了五年了,也没受什么教育,自然不习惯这么正常的生活。我勉勉强强受了五年的高中教育,看着霍家在这期间把生意洗白为合法的公司。霍家的老当家为了洗白公司着实呕心沥血,很快就去世了。他见我成不了什么大器,便在死前把他的儿子叫到床边,让他保证会照顾我,结果我就被他拎上床去照顾了。
霍应可不觉得他亏欠我什么,准确地说,他对于和他父亲一辈的元老们都没什么好感。他一上台就把过于恃功凌人的元老们一个接一个地收拾了。霍应对我也流露着十分的嫌弃和不耐烦,我对他察言观色,全心全意地讨好他,床上床下地伺候他,希望他不要一个不高兴把我送去见我爹娘了。霍应长得算是英俊,举止投足又自带着一股潇洒,我早已不抵触男性之间的情爱,跟着他的日子久了,我就渐渐从心底里喜欢上了他。可是霍应不喜欢我,他挑剔地捏着我的下巴看了一会,说道:“平庸的长相,又被人骑过,刚好用来暖床,免得你白吃饭。”他顿了顿说:“今天先用嘴吧。明天你自己去医院,把前面和后面都给检查一遍,弄得干干净净了再回来见我。”
于是我在他的公寓里一待四年,谨小慎微,没有犯过什么大错。他是个苛刻又无情的人,从来没给我太好的脸色,十分心安理得地享受我的服务。若是我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好,譬如我没有把他的牙刷和杯子清洗干净放到指定的位置,让他发现了我的疏于职守,他就让我自己脱下衣服躺在地上,狠狠地用电线抽我。在最初的那个月里,我的手臂和大腿上全是被他打出来的红痕。在他严格的体罚下,我被训练成很能干的仆人,在白天收拾房子、打扫卫生、洗衣做饭。在晚上,情人间的亲吻自然是没有的事,他甚至不喜欢我主动触碰他,我只能先脱光自己的衣服做好事先准备跪趴在床上等他。有时候他有心情了,就俯下身子和我做,把我翻来覆去;有时候他没心情,看都不看我一眼,直接自己裹好被子拉灯睡觉,我尴尬地自己悄悄离开。
樊清致和和气气地喝了一杯茶,拍拍我的肩:“让你离开是应哥的意思。你凡事想开一点。”说完便告辞而去。他的意思已经说明白了:我该滚蛋了。反正这也是早晚的事情,我在霍应身边四年,从来没有得到过他的心,岂有不离开的道理?但是我心中却真的难过,下个星期就是霍应的生日,我在日历上贴了一颗爱心,我本来以为霍应至少会等到他的生日以后再让我走,那样至少说明霍应还是愿意我陪他度过今年的生日的。可是霍应急不可耐地把我的希望彻底掐灭了。
电话讽刺地响了起来,美齐商城打来的。他们通知我说,我特别订制的独家大鹦鹉玩具已经到货了,让我今天去取。今年的生日,霍应就要和别的人一起过了,我准备的生日礼物他还会要吗?我不想强求他,给他增添不愉快,但是我决定在今晚他正式说出来之前,提前把今年的生日礼物送给他。他原来养着一只亚马逊鹦鹉,从小就养着的,那只鸟还会笨笨地吐出几个词语来,只不过后来那只鹦鹉得病死了,霍应心里十分舍不得却没有再养,养鹦鹉的书籍被收进了书柜里,笼子和玩具也都好好地收在了他老家别墅的地下室。有时候我真觉得自己还比不上那只鹦鹉,霍应一点也没有舍不得我的意思。
我特意在网上订制了一个和他原来那个鹦鹉长得差不多的毛绒玩具,红色的绒布料拼缀成身体,黑色的珍珠扣做成眼睛,白白软软的嘴巴和脚。我不是不知道,男人都喜欢名表豪车,可这些我买不起,就是这个定价九百多块的大鹦鹉,也割得我肉疼。
霍应对我这个床伴绝对没有一掷千金的豪气,每个月几乎是斤斤计较一般只给一千五百块钱做饭。我一开始以为他是好养,谁知道吃了一个礼拜的青菜牛肉以后,霍应把筷子拍在了桌子上:“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怎么又是吃牛肉?”
我赶紧把嘴里的饭咽下去答话:“可猪肉你好像也不喜欢。别,别打,我明天就去买羊肉。”
霍应瞪圆了眼睛:“你就不能买点好的东西,最起码那些常见的扇贝、雪蟹、鳕鱼、大龙虾。就算买牛肉,你不会选那种烤肉精品吗?你再笨,读个超市的价格标签也该知道哪种肉好啊。”
这不是废话吗?这我当然知道,但是他给的那点伙食费,哪里能这么买?我小心翼翼地放下碗:“我不知道哪些东西好,我不太会买。要不然,明天你带菜回来?”
霍应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那我还养你干什么?明天我给你列菜单子。”
就这样,我的日子更加不好过了,筷子几乎就没有再伸进过菜盘子里,那些昂贵的蛋白质产品几乎都省给他吃了。我喜欢上了做红烧的菜,这样他吃完了,我还可以把他吃剩下的酱汁拌进自己碗里,不至于只有一碗白饭难以下咽。
我取出了攒钱的信封,抽出十张红纸币,心疼地捏了捏变瘪的信封。我取了钥匙,把炖牛肉煲的火关到最小,然后就走去了商城,那是我最后一次自己离开这间公寓。我仔细检查了一下,那个毛绒鹦鹉还是挺好看的,做工和质量看上去都不错。营业员听说我是送礼物,还特地给绒布鹦鹉扎上了漂亮的亮蓝色蝴蝶结彩带,最后用巨大的彩纸袋子套上了鹦鹉。我抱着毛绒鹦鹉往回走,暗淡的天色中忽然出现一阵刺亮,一辆小汽车呼啸而至,直直地把走在斑马线上的我撞飞了出去。在这条二十五迈限速的路上,它起码开了五十迈。我已经没有能力去谴责可恶的超速者了,因为我已经倒在了路边的绿地里,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只觉得热乎乎的鲜血从口鼻甚至后脑涌出,意识渐渐流失。
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我发现我在一个非常幽暗封闭的房间里,我不认识这是哪里。忽然门打开了,两个男人走了进来,一个是霍应,另一个是穿制服的警察。那个警察握了握霍应的手,指着我说:“口供已经录完了。死者的遗物您可以带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是毛绒鹦鹉(大修版)
遗物?我顺着警察的手指看了看自己,吓了一大跳!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低头一看,这个红红的绒布身体是怎么回事?我吓坏了,想大叫让霍应救我,可是我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我也不能有任何动作。神!这个玩笑开得太大了。我被车撞死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让我的灵魂禁锢在这个毛绒玩具里?而且霍应皱了皱眉,似乎不太乐意接受我一样。他问道:“他是抱着这个玩具在马路上出事的吗?”
警察点点头:“按照目击者的描述,的确是如此。美齐商城的店员也已经证实了死者在死前几分钟的时候刚从他们商店购买了这个毛绒玩具。”
霍应嗯了一声,说道:“谢谢,我想带回去。”说着,他过来把我抱起来。这是我第一次被霍应抱在怀里,他的怀抱一如既往的冷冰冰,我曾经很希望他能像这样搂着我,一刻也好,但是现在却是以这种形态实现了,但是他宁可抱着一个毛绒玩具。
我被塞进车子的后备箱,然后一阵颠簸之后终于回到了我一直视为我和霍应共同的家的公寓。第二天早上,霍应在洗漱的时候接着一个电话,他不耐烦地吼道:“什么医院?你们要火化什么的请随便。这个人又不是我亲属,凭什么要我出钱啊?啊?我有钱!但是你们在浪费我的时间!骨灰你们爱撒哪儿撒哪儿。挂了!”我的心简直像被戳了一个窟窿一样,他真是对我一点感情也没有,连我的骨灰都不想看见。我要是一个活人,肯定已经伤心得流下泪来了。
我刚好挡着了他放电话座机的方向,他一掌把我从茶几上拍下去了,还不忘在我身上狠狠踩了几脚:“就知道都给人添麻烦。买这么大个东西占地方、积灰尘,就跟人一样没用。”我是没用,可是你也不用这样说我啊,好歹我还能干干家务煮煮饭。我已经被他踢到墙角了,他还不肯放过我,还在使劲踩我:“你白吃白喝的还委屈了?我会稀罕你送的礼物,这又是哪里去买的便宜货?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要送东西就送点像样的东西。你用点脑子想想我喜欢什么,行不行?”他说着,从柜子上拿起什么纸片一样的东西,狂暴地撕碎了,甩在我的头上。
当我看到他烦恼地看着昨天没洗的饭锅,我心里浮上了莫名其妙的得意洋洋。毕竟家里少了个大活人,还是有点区别的。他立刻就想到谴责我:“做事也不知道有始有终。没我在,他早饿死了。”然后他把那个饭锅放在水槽下冲水,自己刷洗起来。我倒是有点惊讶的,我一直以为霍应是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少爷,我和他在一起那么长时间也没看见他做过一丁点的家务,没想到他十分干练地就把饭锅和碗筷全都刷好了。
他自己掏了米煮粥做早餐,估计他这会儿才爬起来做饭肯定要迟到了。我心里暗暗着急:你出去自己买点好的吃吧。霍应却铁了心要给自己做美味的早餐,厨房里响起了各种声音,他拿出了一份煎蛋,过一会儿又拿出了一份煎培根,然后是蔬菜沙拉、烫海带、奶黄包子,还有粥。他坐下来想了想:“还少个果汁!”他一开冰箱,发现昨天他最喜欢的猕猴桃果汁已经喝光了,就拿了两个橙子去现榨了。我刷新了自己对霍应的认识,他居然很会做家务。难怪他根本看不上我为他做的那一点事情了。
等他刚刚坐下来准备大快朵颐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起来。一个友好礼貌的男音恭敬地打招呼:“霍总经理,请问今天您还能来上班吗?要不要请您的秘书为您取消今天的行程?”
霍应奇怪地问道:“为什么要取消今天的行程?”
那个男音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是这样的。您的助理说您昨天下午接到了警察局的电话就回家了,后来也没有跟公司联系,今天已经九点了您还没有来,我们有点担心。”这也真是管怪他公司里的人会这样想了。我知道霍应心里有多么重视他的两家数码公司,自从他大学毕业开办公司以来从来没有在工作日迟到早退过一天。为了让他早上吃得营养又能赶得及去公司,我必须六点钟就爬起来给他做早饭,等他起床的时候就可以喝到热好的粥了。但是他平时都是走得匆匆忙忙的,甚至来不及吃完,大多数时间只是喝完粥,吃一个包子,夹点青菜吃就走人了。我心疼得紧,从来不做煎蛋,一直做煮鸡蛋,这样他来不及吃也可以一路拿着走。今天不知道他的脑子是哪里不对劲了,非得做大餐吃,耽误了去上班的时间。
霍应对着电话说:“我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况,今天十点钟会到。”那头寒暄了几句请他挂电话。他不紧不慢地拿起筷子,慢慢地一样样吃起来。他阴测测的眼神盯在我身上:“没有你我自己也能烧早饭,而且烧得比你好十倍!”我彻底被逗乐了,我要是每天有这空烧早饭烧到八点半,我也能烧出一桌子菜来!
霍应趾高气扬不紧不慢地吃完,才抹了抹嘴,穿上西装外套出门去了。我以为他要到晚上才回来,谁知道才刚过五六分钟,门外就传来了急切的脚步声,门就被粗暴地打开了。霍应几乎是撞进屋子来的,公文包被扔在门口,房门也来不及关上。他“唔”了一声,捂住嘴就冲向洗手间,我听到他呕吐的声音。根据我的认知,霍应一向没有大的毛病,平时胃口也是很不错的。他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一脸惨淡。门口已经站着两个跟着霍应的保镖了,他们有些焦急地往屋里张望:“霍少爷,您没有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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