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桩买卖。”高长卿自己也不确定,却还是用笃定的口气劝诱着她。高妍抽噎了半晌,问,“你一走,这祖宅……这祠堂……必定全被高国仲占去,我与幺儿也只能跟你去国都。国都何其凶险,父亲……父亲当年在任上暴毙……阿姊不想你也……”
高长卿拍拍她的手:“不会的。不会的……”
高妍泪眼迷蒙地看着冒着热气的铜鼎,陷入了沉默。高长卿吁了一口气,转身欲出门,高妍突然扑上来抱住了他的腰:“不要去!长卿!不要去!我们现在这样不好么?你,我,还有小弟,我们一家人,有家田,有祖宅,还有奴客,何必冒天大的风险去蹚浑水?!父亲不会想你对叔叔低头!”
“父亲也不会希望我们过着这样的日子!”高长卿闭眼。他不用看都知道这个屋子有多暗有多冷有多寒酸。他不用看都知道他的华袍里头有多少补丁。“我连给你制办嫁妆都不能,更不要说给弟弟看病!”
“我……我不用嫁妆。”高妍擦干眼泪,强颜欢笑,“你姐夫……你姐夫不要我的嫁妆……”
高长卿干笑了一声。
他回头,拉住高妍的手。高妍从弟弟的触碰上感觉到自己的粗糙。她觉得很羞耻。
“他不会娶你的。”高长卿一字一顿地说,看着姐姐的脸色在刹那之间变得煞白。
“他……他不是这种人。”高妍颤抖着指着案桌上的鼎,“前几天他才来过一趟。十年来,他一直给我们送米送肉不是么?再说,再说……父亲在时,就把我许配给他了……”
“可是你二十五岁了,阿姊。”高长卿突然淌下眼泪,“他不会娶你,因为你的弟弟是平林郡的一个书吏,每个月的月俸还喂不饱自己。他不会娶你,因为你做丞相的父亲十年前就死了。”
高妍突然陷入了死一样的沉默。
“阿姊,你不该这样等下去。你还记得么?你十三岁那年,全国都的贵族子弟都像你递了婚书。你还记得么?”高长卿恸哭道,“那时候你的手是这样子的么?那时候全国都都知道容国的第一美人是高妍!你会穿成这样在庖厨里忙活么?你不会,你要帮父亲管理上百顷封地!那还只是我们家产的一部分……你每天起床不是忙着去后院看鸡鸭,而是对着一个箱子挑你今天要戴的发钗——阿姊,那样的日子,你真的不愿意回去么?你老实告诉我,你真的不愿意么?!”
见高妍面有松动,高长卿上前一步跪下:“阿姊,再这样下去,你就要下地种田了!叔叔说不定还会把我送去行贾!那种下贱人做的事情……我宁可去死,也不要做的!我们生来,不就是为了享受最好的么!”
高妍的泪水终于淌了下来。十年来的委屈让她不止是心酸。世态炎凉让这个过早当家的女人连希冀都不敢有。但是她知道弟弟说的都是真的。
“去吧。”高妍背过身去擦了擦眼泪,“去吧。阿姊在这里收拾东西,你回来,咱们就走。”
高长卿将家主印掩进了怀里,连伞都不及打,就匆匆走出门去。外头下起了小雨,连绵的大宅笼在青灰色的天色里,死气沉沉。多年无人修缮经营,檐角爬着无数湿得发黑的青苔,让这七进大宅更像一座活墓。高长卿走在狭窄的甬道中,觉得周遭有无数双眼睛在默默看着自己。那是列祖列宗的眼睛。他努力把脊背挺直些,好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狼狈。
高国仲就住在隔壁,新翻修的大院还透着未干的胶漆味道,澄浆对缝的外墙拦到老宅墙根,还高出一尺有余,给老宅凭添了一层阴影。高长卿心凉不已,身上的衣着也不知为何,觉得愈发单薄,赶紧低头穿过了老墙根。一滴冷雨滴答打在他的后颈,让他瑟缩。
一穿过门,就是另外一番热闹的场景。前院车马辚辚,奴婢往来相闻。只是一见到他来,奴婢们都小心翼翼地让道避嫌,不敢抬头,偌大的宅邸,他走到哪里,就带来一片沉静,只有后院传来的丝竹弦歌,填补着难堪的寂静。
高长卿受惯了冷眼,并不以为意,一路穿行到院中,刚巧碰上他堂兄高盾。高国仲的长子出门,自然是前呼后拥。避无可避,高长卿便不情不愿地施了个礼。高盾斜睨他一眼:“哟,宗子今日转性了啊?”说着打了个酒嗝,歪歪斜斜地与他回礼,大概是喝高了,差点一脚踩空摔在地上。
高长卿最不待见的就是那副被酒色掏空了的嘴脸,但是今时不同往日,与他客套几句,便伸手指了指堂屋:“叔父可在?”
有个机灵的奴僮,就要去替他通报一声,醉醺醺的高盾却一脚把奴僮踢倒在地,“里头可是有贵客,吃得好着哩!你个狗奴才忙什么!——你说是不是啊,宗子?”
高长卿看屋外有两双鞋,点点头,踱到廊下抖了抖淋湿的衣衫。高盾又阴阳怪气地笑:“宗子啊,古礼上说,屋外有两双鞋,隔着门又听不到谈话声,那一定是密谈,君子这个时候就应该避嫌。宗子怎么好隔门偷听呢?”
高长卿看他一眼,最终垂下没有温度的眼睛,道了声“有理”,面色不动地挪到廊外。雨水渐渐大了,将华袍晕湿,他像是浸泡在冰水里一样冷,竟是连堂兄何时大笑着离去都不知道。
这几年,高长卿的脾气渐渐被生活磨光了。若是从前,大概几次三番都想掉头离去。曾经他不想为任何事情低下他高傲的头颅,可现在,他明白了,人有时候为了最重要的东西,要懂得忍。不仅是忍,有些时候还得舍。
于是他就这么安安静静地端立在平林郡的新雨里。天暗了,屋里头点上了连枝灯,高国仲的影子和着乐伎的翩跹舞影投在窗纸上,显得格外醒目。隐隐的,有笑声传来,混着容国绵软的乡间俚曲,觥筹交错,宴饮相酬。但是高长卿在雨里垂眼敛目,看不到,也听不到,似乎他只是刚刚才到来,等得耐心而从容。
来来往往的婢女捧着珍馐经过他身边,都好奇地偷偷打量这位宗子。几年不见,曾经孱弱却坚刚的少年,变成了眼前这个阴郁的贵公子。虽然俊美,身上却有什么东西,让人不敢亲近了。
高盾临门口,回头张望一眼:“抄书小吏今晚回不去,家里头岂不是只我堂姐一个人么?妙哉!”
……
不知过了多久,堂屋中吱嘎一声,有暖光穿透了雨幕。一位乡绅走下台阶,穿上鞋履,一见站在堂地里的高长卿,都连连朝里高叫:“高公!高公!你家大侄子在外头淋雨呐!”
堂屋中立马传来惊慌奔走的声音,高国仲撩着前襟,连鞋都来不及穿,赤脚奔到庭院里,扶住高长卿:“作孽啊作孽!你这是何苦啊!你这孩子从来就寡言,都不知道差人叫一声么!父辈的仇怨,过去的也就过去了,你一个孩子,这、这……”乡绅不知旧情,以为高长卿的父亲当真与高国仲有什么仇怨,赶忙附和着劝了几句。
高长卿长卿却在心底冷笑一声:这老狐狸,死要面子,好,我要给你看!当即攀住他的双手往地上一跪,溅了他一襟泥水:“叔父,长卿在郡府已做了五年的抄书吏,这一次举荐,总该轮到侄儿了吧!”
高国仲连道好说好说,将他搀进了里屋。高长卿腿脚发麻,倚在他身上,眼看乡绅被家一帮奴簇拥着出了庭院,不由得蹙起了长眉。
按理说,高长卿这一屋才算是名正言顺的嫡系,现下他早已过了弱冠之年,宗祠理应让渡家主权力给他。他这般作践自己,在外是丢高家的脸,高国仲担不起。但是一旦人后,可就难说了。
一进屋,高国仲命婢子取了铜盆热水,难得有兴致地撩起了他的袖子,帮他擦拭手臂上的水。“贤侄,你可久不来叔叔这儿走动。”
高长卿从来不觉得狼喝了酒会变成兔子,又不喜欢他满身酒气,踉跄了几下起身整了整衣襟,端正地跪坐在对面的青浦团上:“郡中事务繁忙,侄儿心里是挂念叔叔的。这不是一想到举荐这事,立马就到叔叔这儿来了么?”说着,面带微嘲地把家主印放在案桌上,“这份大礼,长卿不准备便宜外人了,叔叔觉得意下如何?”
高国仲眯着眼睛,伸手夹住那枚小小的印章,凑近到火光中看。长卿冷喝一声“小心”,他竟然一松手,印章立刻落进火盆里。家主印是赤金做的,长卿扑过去拍灭了上头的火,愤恨回头:“高国仲!你!”可是想到了自己如今的处境,强忍住没有说下去。
高国仲呵呵笑了两声,往后一仰,神情迷醉。那种迷醉不是喝醉酒后才有的,他的眼睛发光发亮,看上去十分清醒。高长卿握着被烧热了的印章,对上那视线,莫名感觉到危险,不由得退了两步。
“……长卿啊。”高国仲意态从容地替自己满上一爵酒。“你这是与人谈生意的口气啊。”
高长卿寡淡:“叔父筹措繁忙,侄儿只好开门见山。若是陪叔父行起酒令来,怕到时候回祖宅,连衣服都干透了!”
高国仲笑,拂袖饮酒,透过酒爵偷偷张望自己冥顽不灵的侄儿。他从小身体就病怏怏的,此时浑身被雨淋得透湿,堂中虽然升着火,怕还是冷得厉害,指尖隐在大袖下微微发颤,倒也有几分可怜了。再加之几缕长发粘连在玉石般洁净的脸上,黑白分明,微微低着头的模样从昏灯下望去,自有一番平时见不到的寒华哀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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