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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卿又安慰似地抚了抚她光滑的脊背,起身踱到堂中跪下,朝着列祖列宗的主祏磕了个头:“子孙长卿不肖!叔伯分家异爨,我身为主家嫡孙,外不能光宗耀祖,内不能齐家修和!今日有贼,淫乱族中,长卿行祖宗法杀之,恐身有不测……但高家子孙身可杀,不可辱!”说完不禁伏地大哭。

背后黑伯战战兢兢地走进祠堂。高长卿哭完,接过黑伯的柴刀,揪起地上那一头乱发,一刀劈向高盾的脖颈。第一刀没有砍断,他镇定地擦掉手心的汗,又握上刀柄,这一次终于比着刀口下的森森白骨,把人头斩了下来。他咣当把古剑扔在高妍面前:“阿姊啊,我这一去,大概是回不来了,你就自行了断吧,省得遭人凌辱。”

说完站起来,拍拍黑伯的肩,“阿姊若狠不下心,你就送她上路。另外,修封家书给幺儿,让他从此以后隐姓埋名,切莫回平林郡。其他家臣,也就算了。不过黑伯,你是父亲身边的老人……”

黑伯知道他的言外之意,在地上磕了个头:“黑伯和高家……共生死!”

“从今以后高家就归高国仲那个狗贼了,哈哈,这家业还能撑个几年呢?十年?二十年?蠹虫一样的东西!”长卿哼笑,揪着那一把头发,将人头拎起来看了看,“你说,高国仲这么宝贝这儿子,临死了还捎带上一个我,真是占得好便宜。上梁不正下梁歪的畜生。”

说完,提着人头就走出了祠堂,留下了老弱与妇人的哭声。

这一趟路,高长卿今日是第二趟走,走得格外轻快。长久以来要烧死他的火尽数熄灭了,他走在寂天寞地的冷雨中,只觉得到头来还跌在泥水里,也有种空虚的畅快。

走到高国仲家中,门口竟没有仆人。高国仲似乎有客,在门廊下细谈。高长卿在屋后,原本想冲出去把人头丢他脸上,忽然听到他们在谈论国事,不由得停下了脚步。

“选了个在宗谱上都寻不到名的人?这可真是太荒唐了……到了最后,诸位公子,当真一个都没有当上太子么?”高国仲难得有些失控,把怀里的白猫抓的喵呜作响,“姜扬……没听说这个名字。国君撒手西去,倒还留了一手疑招。”

“听说,这姜扬原先是个骑兵校尉,勉强算是王族中人,身份却低贱得很,军籍在身,之前还在西边打仗。过了那么些天,也该往回赶了。”另外一个声音高声道。“诶,高公不必担心!国君大宝,哪里会是一个土包子坐得起的!诸位公子都是虎狼,他到国都这段路,恐怕凶多吉少!听说,除了二公子接了国君遗诏,已启程前往封地,其余几位可都虎视眈眈地等在国都呢!就等着姜扬一进城门……咔嚓!”

“嗯……不错,不错。”高国仲的声音听起来轻快许多,显然是因为自己的钱没有打水漂。高国仲往国都送了不少钱,诸位公子一个都不曾少了,虽然也不多,但是总比不送得好。当年高家因为变法之事站错了队,在国都复杂的政局中一夜之间落败,家势一落千丈;这时候家主又突然暴死,只留下年幼的儿女,高国仲带着举族上下退回平林休养生息,却也不是高长卿所想的那样胸无大志。

“不过,这个姜扬从桃林关到国都,必要过平林吧?!”

“算起来就在这两日呢!高公是要接待他么?”另一人大惊小怪,“不太妥当啊!他真成了国君倒也罢了,若是……那不论最后成事的哪位公子,高家岂不都是叛党?”

这时屋后突然砰地响了一声,高国仲扭头:“谁?”

高长卿看着滚到花坛里的人头,扶着立柱不出声。

“大概是猫儿吧。”另一人笑,“高公真是个猫痴啊……”

“养得不好可是要反咬一口的。”高国仲笑,与他一道进了堂中。高长卿暗自舒了一口气,把那人头踢进屋后的茅坑中,转身就走。

孤立无援的新君要路过平林……高长卿一念之间有了个极其大胆的想法。他迅速盘算起来。雨水细密地冲刷尽他脸上的血,让那张白玉一般的脸重新恢复了人色。

高国仲不敢的事,他却敢!高国仲不愿做的事,他愿意!

他已走投无路,只要有万分之一的机会,可以重振家业,扬名立万,他都敢搏上一搏!他的血管里流淌着的,是古老贵族的纯净血液,也是绝世赌徒的血液!那血液中有着这幅病体几乎无法承受的野心,日日夜夜要烧死他,指引着他从这偏安之地回到权力场上去!而他连瞻前顾后的顾忌却都没有!现下他就要把全部的身家压上台面,即使死,他也要赌个痛快!

“猫?”他想起高国仲的话,不禁莞尔。“猫咬开了笼子,可不会吃人的。”

他赶到宗祠的时候,高妍坐在门槛上,已经穿好了衣服。看到弟弟,高妍慌乱地站起来退到一边,“长卿……”

高长卿对高妍笑了下,对还在清扫血迹的黑伯道:“黑伯,你把家里的佃农奴客全召集起来,拣些值钱东西,快,快整起来!天亮了就来不及了!”

黑伯见他面带喜色,眼中也有了神气,不敢问太多,匆匆退下。高妍与他一般也是绝处逢生,抹干净泪水回到自己的房内,整理了个小包袱挎出来。弟弟杀了堂弟,以他高傲的秉性,决计不肯逃,不知什么事让他回心转意,再好不过。只是再留在家中,也免不了灾祸。高妍十五岁上没了爹娘,一个人把两个弟弟拉扯大,比寻常女人来得懂事许多。

长卿却跟着进到她房里,“姐,你把裙钗首饰都带上。”

高妍不解,“逃难去,哪有不轻装简从的?”

年轻男人爽利地笑起来,拨起了她的脸,迷醉地打量着她:“姐姐,老天爷总不会平白无故把你生得那么好看!”

“长卿?”高妍有些害怕。

高长卿笑了声,不再言语。

第2章

家中并无长物,且高长卿提防着高国仲,平日都将重要的契书藏在身上,不过两刻钟便已洗漱一番,收拾妥当。他想了想,回祠堂将家传古剑用青鲨皮包好,负在身上。刚好黑伯带着二十余个家臣从后门进来,高长卿简单交代了几句,就让他们去后院取老旧的篷车。待到东方发白,一行人已经驰出了大门,留后头的七进大院,融化在白茫茫的细雨之中。

家中有个仆从叫御子柴,此时骑着一头老秃驴跟在篷车旁,走得优哉游哉,似乎喝饱了老酒,一直胡言乱语。此人也算不得家仆,实是食客,长卿父亲与他有救命之恩,是故一直跟着高家。平日里,他在平林厮混,过十天半个月,自动上门来吃一顿肉,还总要调戏高妍,高妍对他屡有恶言。长卿却一直不赶他走,御子柴一来,命阿姊备好酒肉,让他在那里大吃大喝,偏偏又不与他说话,高妍彻底不懂弟弟的意思了。此时高长卿坐在车里,挑起帘帐,与那御子柴说:“你的消息倒快。怎么,黑伯一瘸一拐的,还挨着酒肆找你么?”

御子柴醉醺醺地,浑身上下抓虱子,闻言瞟了他一眼:“你一跑,我上哪儿找肉吃去?”

高长卿把脸一沉,御子柴只好诶啦诶啦:“原本在路上碰见你回家,想去你那儿搓一顿的,谁知道你往高国仲府上去了,我便跟着去咯。”说完又是那一句话,你一死,我上哪儿找肉吃去。

“那你是什么都看见了?”

御子柴继续装疯卖傻。

高长卿本也不怕他看,乍听之下,只以为消息传得如此之快,那还如何逃得掉?惊出一身冷汗。现下一细想,大黑天的,街上一个人都没有,高国仲家中也安安静静,怎么可能这么快就败露!倒是这御子柴还有点良心。

高长卿嘴角显露出一丝难得的弧度:“听说你平日与城外的响马多有结交,这次可有派得上你用场的地方。你骑一匹快马去找那匪头,让他带人埋伏在城外大道上,帮我劫一个人。”

御子柴咕哝:“谁说的!谁说的!我什么时候跟响马有交情了?不要冤枉了清白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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