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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朝暮暮》简介

文摘: 燥热的天气。天色幽暗。半空中的浮尘半晌不落。街边的柳树叶字上蒙了一层灰。 丁芙蓉翻身下马,一边用手里的鞭梢轻扫长衣下摆上的灰尘,一边将马拴在柳树上。然后径直向街边的小酒店走去。 酒店很小也很破旧,但生意很兴隆,因为这里是坡岗子上唯一的酒店,而坡岗子是自北方进入省城的必经之路。 丁芙蓉跨入店门,坐在临窗的一张破椅上,掏出手帕,擦了擦手。四周都是灰尘,但他别无选择,因为这张椅子是唯一的空座。 他的对面,一个挑夫模样的彪形大汉正在贪婪地喝着粗瓷大碗里的白酒,仿佛很饥渴。说他是挑夫,是以为在他的身侧丢着一副捆紧瓷盘的担子。在他的两侧,分别坐着两个赶考书生模样的人,竟也在开怀畅饮。 挑夫汉子的身后,正是因天气燥热而尘土飞扬的大街,每有车马经过,飞尘滚滚而来,令人窒息。 纵使这样,急于赶路的人无心顾及体面,只等喝酒解渴后立即赶路,因为天色已更加昏暗了。 丁芙蓉皱紧了眉头。 他用细长的左手小指指甲在酒碗里挑出一只细若米粒的飞虫,轻轻弹落在酒店的土地面上。他实在无心喝酒,但是他不得不坐在这里。他的主人命令他在这里接一个人。 他没有选择。他知道,自己就象一条狗一样,必须凭任主人的差谴。作为拥有门客五百的省城富贾柳青山府上的一个门客,能有今天的任务,已经是一种荣幸了。 但是他很想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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