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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做的后果,就是沈从安第二天又没赶上火车。这也就是为什么第二天下午四点钟,楼下正在拼酒的人们突然听见楼上发出哐嘡一声巨响,接着一个男人被扔了出来,脸上还挂着彩。

但是,所有人都在震惊中忽略了后面还有一声另一个男人有些沙哑的吼声:“你他妈给老子滚!”

见沈从安真生气了,陆杳不敢再胡闹,赶紧跑出去准备买两张火车票。但说实话,他并不知道沈从安原本要去哪儿,这会儿……他也没胆子回去问。琢磨一会儿,他想了想干脆拉倒吧,反正明天把人拐上火车了,再说往哪儿走也不迟。这么决定以后,他麻溜地跑到火车站,买了两张去陕西的卧铺票,然后又拐去了附近一家小诊所去治脸上被打出来的伤。

就这样,第二天两个人双双登上火车。沈从安扶着腰走在前头,陆杳拉着俩行李箱跟在后头。其实陆杳本来意思是一人拉一个行李箱,他再把沈从安扶着的,可惜沈从安不乐意买账,给他劈头盖脸骂一顿之后把俩行李箱全甩给他,自个儿气哼哼走在前头上了火车。

当然,沈从安并没有注意到,这辆车是开往哪里的。

故事讲到这儿,男人略带笑意停了下来。他端着杯子,不紧不慢地呷了一口茶。我见他讲累了,也不缠着他继续讲,只是从包里掏出一包零食递给他。

“那本来,你是要去哪儿呢?”我好奇地眨眨眼,向前凑了半寸。

他似乎对这个问题挺惊讶的。挑起一只眉毛,他打开拿包零食:“我不记得了,只记得,最后我是去了西安。”

“怎么会?”我不信,“一个人怎么可能忘记自己最初的目的地。”

他盯着我,仔仔细细地瞧了半分多钟。至今我还记得,他的眼睛是那么漂亮,又是那么空洞,清如琥珀,浅若琉璃,像极了黑夜森林里豺狼的眼睛。只是透过他的眼睛,我什么也看不到,就好像注视着一片一望无际的荒原,上面除了野草,什么都不剩了。

“我忘了很多东西,非常多。我忘了自己的梦想,忘了自己的身份,忘了自己的过去,我甚至忘了自己是谁,连自个儿是什么性格都忘了。”他慢慢说道,眼里透出一种深深的绝望,那种绝望,像是伸出无数爪牙的藤蔓,紧紧地缠住了我的心脏,“可是啊,我唯独没有忘记我爱他。”

他顿了顿,又开口:“毕竟,你还记得自己五岁时的理想么?”

广播响了起来,乘务员冰冷的声音迅速传遍了整个车厢。

“前方到站,陕西西安。”

这里只是个中转站,除了转乘的旅客,其他人并没有萌生出想出去走走的念头,毕竟这会儿外头无比闷热,还是充斥着空调冷气的车厢里来的舒服。可即便是这样,还是有不少人下了车。刚才车厢里那两个陕西姑娘也下车了,估摸着大约是回家去了。隔间一下子空了起来,显得有些寂静。

男人连喝了三口茶,才将方才的失态压了下去。放下茶杯之时,他又成了那个波澜不惊的中年精英,仿佛刚才那个绝望无助得像个孩子的人,不是他。

见我不说话了,他又笑笑,倒了杯水递给我:“还要接着听吗?这个故事挺长。”

我点点头:“乐意之至。”

这一路上,陆杳对沈从安可算是几近谄媚的讨好。毕竟那天晚上那事儿也是他做的不太厚道,不但灌人家酒,还给人强上了。沈从安也不是那么矫情的人,都是大老爷们儿么,能理解那种□□焚身的感觉,克制不住也是正常的。所以,在生了一晚上气之后,他也就不介意了,反而对陆杳的讨好有了点儿受用的感觉。

从□□到西安一共用了不到两天的车程,到站的那天,老天爷可算是给了一次面子,艳阳高照。陕西的夏天不像南方那么潮湿,也不似北京那样干燥。地处关中的西安,可谓是块宝地,不干不湿,气候适宜。

下了车,沈从安一看站台,这才傻眼儿了。妈的,不对啊,自己本来不是要来这儿的。本来不怎么生气的他这会儿火又上来了,回过头作势就要给陆杳一巴掌。陆杳眼睁睁看着那一耳光就要挨自己脸上了,躲也不是拦也不是,干脆一闭眼伸手一扯,给沈从安扯了个满怀。沈从安就这么被抱得紧紧的动弹不得,那扇人的动作也就无疾而终。

陆杳一手搂着沈从安,一手提溜着行李,急急忙忙开嘴炮解释:“我错,我错。你急着要走,可又不告诉我你要去哪儿,我就买了个第二天早上八点的票——跟你原来时间一模一样——然后咱就到这儿了。”

见沈从安又要开口骂,他赶紧开口继续念叨:“其实西安也挺好,十三朝古都呢,咱可以玩好多地方,那一个个景致漂亮的,你绝对不后悔来这儿。”

沈从安想了想,觉着也挺有道理的。反正自个儿本来也没啥固定的目的地,那要不就这儿吧。再说,他从小就听说书的讲西安的故事,那什么横扫六国统一天下的秦始皇啊,贞观之治的唐太宗啊,与杨妃忘年之恋的唐玄宗啊,还有那个大诗仙李白,都是在西安存在过的。这次误打误撞来到了这个传说中的长安,也是种缘分。

这样一想,他也就不生气了。干脆大大方方让陆杳带路,自个儿权当来了次参观游览。

陆杳一瞅这形势,也不废话,干脆利落担任起了导游的责任。他十几岁的时候跟父亲来过西安,虽不是在这里长大的,左右也知道不少。

如此,两个人在西安又玩了两天,过得无比尽兴。

第二天晚上,陆杳带着沈从安去了城墙脚下的护城河。

古城长安有城墙,建于隋唐,兴于宋元,修于明清。高约12米,顶宽12米,底宽15米,围封闭长方形,内旧称古城区,有钟鼓楼立于中央,至今已千年矣。城下有护城河,建于明洪武七年,水绕长安,杨柳堤岸,夏花层出。

晚上的护城河别有一番景致。夕阳囫囵沉在云后,斜斜地抛下几缕光辉,映照在水面上,将整条河都染成了红色。黄昏在天际展开,云层彤红地仿佛要烧起来,半卷着残阳,自有风流韵态。

沈从安一个人站在河边,目光遥遥地落在远处钟楼的顶上。那个年代还没有那么多高楼大厦来阻挡视线;钟楼,大雁塔,和终南山还可以遥遥相对。陆杳站在他两步开外,凝视着沈从安的背影,彼此静默。

晨钟暮鼓,夜里的鼓声悠悠荡荡响于天际,环绕了整个长安城。沈从安低下头望向水面,平静的水面悠悠地映出了他的影子。晚风从他耳际滑过去,掀起了他的衣角和一缕头发。忽然,他回过头,夕阳在那一瞬间落在了他的左脸上,那时候,连他的睫毛上都带着金光。借着晚霞,陆杳可以清晰地看见他白皙的脸上的每一个细小的毛孔。而他的右脸,则笼罩在夜晚的阴影中,看不清表情。

“陆杳。”沈从安轻声唤了一句。

“这儿。”陆杳用同样轻的声音回答道。

沈从安慢慢地吸了一口气,又呼出来,末了才开口:“我就问你一句……你愿意和我处吗?”

陆杳整个人都愣那儿了,他没听懂。眨眨眼,他不太确定地出声:“处什么?”

“处爱人。”沈从安回答道。

“……”

见他不说话,沈从安破罐子破摔,一拳砸到护城河旁的石头栏杆上:“操他妈的,陆杳,老子爱上你了,这跟你表白呢。”

过了半分多钟,陆杳才又找回了自个儿的声音:“你让我冷静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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