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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这样也好不是吗,残忍好过后悔。叶清远在黑暗中无声地笑了。

☆、第 11 章

叶清远,你怎么不交女朋友。

我有喜欢的人啊。我喜欢的是个男人,这个男人还比我小,小好几岁,应该叫男孩。这个男孩帅气、自信、聪明、孝顺。他会用好几种方法解一道几何题,然后耍赖要我给他做晚饭作为奖励。他特爱臭美,但每个星期天早上赖床到肚子饿得受不了的时候,蓬松着头发揉着眼站在阳台上对我说“叶清远,咱早上吃什么呀”他不知道自己那样傻透了。除了上课他基本泡在我的书店,他偷看我剪头发,偷看我下棋,偷看我逗小孩,偷看我看书,这些我都知道。他不知道他假装在那儿背单词,可那书他半个小时都没翻了。他,他还爱掰着指头跟我说高考以后想去哪儿玩,以后想找什么工作,发工资了想给妈妈买商场里漂亮的衣服,给爸爸买一个按摩椅,给表弟买最新的变形金刚套装。每次说完梦想后,他都会特认真的对我说:“叶清远,我不想考回北京了,我想在这儿找个工作,我喜欢跟你在一块儿,你做的油焖茄子比我妈还好吃,我回北京想你了怎么办。”然后那双眼睛眨啊眨的,睫毛扑簌簌的,像小扇子抖个不停。

可是我不能说,好啊,那你留下来吧。

我怎么能说呢,我可爱的小男孩啊,你知道周围人会怎么看我们吗,你知道你的父母会多伤心吗,你知道两个男人在一起会遭受多少来自外界的舆论压力么。17岁的你知道什么是爱吗,什么是责任和承诺吗,这份悸动可能在我们在一起两三年后就被现实冲散,我不希望到时候你满脸的厌恶和悲伤,指着我说“叶清远,我后悔了,我他妈的后悔了,我不想跟你在一起了,我不想再继续这种变态的关系了”。我是如此喜欢你,喜欢到想到日后你横眉冷对跟我争吵埋怨的时候我就心痛。与其这样,我倒希望在你成家立业后,儿孙绕膝时,回忆往事时偶尔想起某个南方小城曾有个人在你最美好的年纪陪你走过一段不长的路。

所以,对不起,原谅我的胆小和懦弱,我们只是最平凡的普通人,无力对抗今后漫长时光的世俗压力。而这段禁忌之恋会被我当做最珍贵的记忆深埋心底。

2007年,3月15日。阴。

写完最后一个字,黑色钢笔停顿几秒,握着钢笔的手用力紧握,一滴泪落在纸面上,模糊了一小片字迹。

☆、第 12 章

封严记忆中2007年的那个春天失了色,正午阳光强烈的不行,像曝光过度的老照片。他站在公交车上,拉着扶手,面无表情看着窗外一闪而过的玉溪小学,三家奶茶店,一家花店,十字路口的工商银行。然后车拐上繁花路,路口卖水果的小贩三五成群围在一起蹲在路边打牌,快餐店服装店透明的玻璃大门上浮着薄薄一层灰尘,封严知道里面的服务员肯定无聊的在打哈欠。车继续走,再路过那家中等规模的便民超市,理发店,到了,封严紧盯着窗外那间书店,铁闸门关着,那张贴在门上写着“店主有事,歇业一个星期”的白色A4纸被风吹得摇摇欲坠。世界又恢复白色一片,白的没有焦点,没有记忆。

没回来。封严默默想。然后收回目光,闭上眼,专心听着耳机里的英语单词。

“封严,我跟朋友去广西几天,这几天你好好照顾自己。”

“封严,明天我哥结婚,我要回家几天。”

“封严,朋友突然打电话过来,准备去泰山玩几天,关系比较好,推不掉,好好念书,注意身体。”

“封严……”

“我要去……”

“好好照顾自己……”

“呵,我他妈就一次告白未遂,吓得你满世界乱跑,叶清远,真能耐啊你。”忘了是第几次叶清远出门前来打招呼,忘了什么样的借口,忘了要走几天,封严看着叶清远躲闪的目光,委屈、愤怒、伤心多种情绪交织在一起,肾上腺激素分泌,大脑短路,脱口而出。

“瞎说什么呢,我是真要出门,别胡思乱想,快去看书”,叶清远急忙拉上行李箱,看了看表“车快开了,我走了啊,再见。”然后转身,急匆匆的脚步就像踏在封严的心上。封严记得真切,在他目送叶清远走出小巷,直到上公交,叶清远一次都没回头。

然后就没回来。

一直到现在。

3天

一星期

半个月

思念密集得像附着在河面上的浮萍。一大片一大片,拨开一层还有一层,密密匝匝覆盖在整个心房外壁,快透不过气。

封严看着手边的红色日历,距离画红圈的那两个日子还有……23天

不,22天。然后在“15”上画了个叉。

叶清远,你该不会不回来了吧。

初夏夜空,繁星璀璨。空气中隐约有栀子花馥郁的香味。房东郑老太摇着蒲扇端着饭碗,颤颤巍巍着在三排平房中呼唤小孙子吃饭,而后者正在巷子尽头跟几个玩伴趴在地上打弹子。修车的大叔蹲在自家门前跟烧炉子的柴火较劲,木头因为受潮的缘故干冒烟不着火,一股股青白色的烟雾蒸腾着从炉子口冒出来,呛得人直咳嗽。“我说他王大哥,你生炉子去远点好吧,我这都没法吃饭了。”张婶端着盘香菇炒青菜走出屋,被烟熏得受不了。门口的竹桌上已经摆着一盘油炸花生、一盘火腿烧土豆丝,两瓶青岛啤酒。“对不住,马上就好,马上就好。”王叔含糊着答应,把炉子搬到没有人的小角落。巷子口不时有两三个下班的工人推着自行车走进来,车上坐着野在路边疯玩不肯回家的孩子。脚步声,谈话声,笑闹声,自行车铃声,寂静了一天的小巷活了过来。

封严站在三楼的阳台上,趴着栏杆冷眼看着脚下的一切。我是这个末春夜晚最寂寞的人。他想。对面屋顶的白猫一闪而过,像个飞檐走壁的侠客。

封严转身回房,桌上摊着的语文和英语试卷还没做。

“小叶,回来啦,有日子没见着你了,上哪儿去了?”

拉门把的手停住,封严转身,低头,就看到叶清远一身落拓地站在三米外的琼花树下。

“张婶,我去北京办点事,这不,刚回来。”叶清远笑着跟周围邻居打招呼,最后,抬头看着楼上的封严。

两个人就这么楼上楼下的定定地看着对方的眼睛。叶清远看到星空下的封严眉目英挺,瞳仁黑得发亮;封严看着琼花树下的叶清远神色疲惫,却眼睛清亮,小瓣白色琼花纷扬而下,落在叶清远漆黑的头发上、肩头、背包上、脚边。叶清远动了动嘴唇,想说什么,终究没说出来。封严就这么不说话,看着他,看着他,仿佛一个世纪那么久,然后转身,开门,进屋,关门。

☆、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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