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了渐渐暗了下来,“喂,你家在哪?”我喝了口水,脸被带著咸味的海风吹的有些涩涩的,“伦敦”。“那你怎麽回去?”他的声音很好听,我想,如果父亲在年轻十几岁,应该也是这般的美,才会有那麽多女人不顾一切的往他怀里送吧。“到有人的地方坐车不就行了。”他像看外星人一般的看了我一眼,我我所谓的笑了笑,看了看手表,已经七点了,收拾了东西,也差不多该走了。我起身对他笑了笑,他撑著身子冲我挥了挥手。
一年过得说快也快,我却没有起初的那种兴奋劲了,因为他再没有提过离开的事情,他的朋友告诉我他又申请了硕士课程,我期盼著他能告诉我,终於到了一年的那个期限,我在开了一瓶红酒等著他,不知道他是刻意还是无心,那天他回来的很晚,大门打开的时候我看见她也在。感觉心脏瞬间有些痛,我强迫自己挂起了最後一丝微笑,“凯瑟琳,我有事要和他谈,你能先回避一下吗?”她没说什麽,拎著包就出了门,随著大门关上的声音,我却冷静了下来,我不是一个泼妇,“芜恒,那个一年的约定,你忘了吗?还是你又在骗我?”最後一句话说的已经很无力了,我感觉我的倾尽了我的所有去爱他,他却一次次的让我感觉到如同那块水晶般的冰冷。
原来他说得对
他紧紧抓著我的手,却不敢看著我的眼睛,“灏,我想读两年硕士,你能等我吗?”我自嘲的笑了,三年,一年, ……这份感情已经拖了四年了,还要再有个两年吗?两年之後还有几个两年?“我等你,你能分手吗?”我的语调漫不经心,但是我的手心已经紧张的出了汗。他低著头,忽然他用抱起我,霸道著啃咬著我的唇,我微张这嘴,任由他的舌进入我的口腔,让我知道那答案之前至少先享受完这个吻吧。
我的眼神有些迷茫,我不知道我到底应该怎样做,我躺在他的腿上,仰著头问他,“还是不行吗?你是喜欢她的吧……”他沈默了,我又继续问他,“那你更喜欢她还是更喜欢我?”我已经卑微若此,把自己全部的尊严都给了他,忽然我瞪大了眼睛看著窗外,窗帘的缝隙露出来的剥离後的那张带著眼泪的脸。我慌乱的爬起来,碰翻了桌上的红酒,外面还淅淅沥沥的下著小雨,我们打开门的时候她已经跑掉了只剩一个背影。
我们两个沈默了很久,也许明天他所有的朋友同学都会知道他是一个肮脏的魔鬼,也许他不得不和我一起去别的国家,也许我们就能幸福了。我想著这太多的也许静静的擦拭著洒满红酒的桌子,之後他拽住我的手腕,“一起去解释吧……”终於,我自嘲的笑了,“哈哈哈哈,怎麽解释?我勾引你?还是我酒後乱性?你说啊!” “总有办法的……”他说的很诚恳,在我听来却很讽刺,原来我们不属於一个世界,他永远不敢卖出那一步,永远不会陪我荒唐的坐在荒野整日整夜。我是人们眼中的恶魔,我可以心甘情愿的被人们唾弃,对於我来说,那根本不值一提。而他不一样,也许那对他来说很重要,他将是人们眼中的好人,英雄,我想起来爷爷的那句话‘他太重名利,你们不会幸福。’他曾经也对父亲这麽说过,原来他一直都是对的,不是所有人都把名利看的比什麽都重……但是也不是所有人把爱情看得比什麽都重。
那是我最後一次帮我的男朋友安慰他的女朋友,我的笑容还是那样的甜,一直到她打了我一巴掌,说“没有下一次”,我没有难过,也没有生气,感觉心已经全然死了。连夜我搬出了芜恒的家,忽然想起父亲的信,我打开了它,里面只有一张纸,上面写著“他太重名利,你们不会幸福。但我相信你会幸福,你跨出了当年我不敢跨的那一步。等你找到你的幸福,再回来见我。”我苦笑著把那张纸装回信封,深夜里一个人拎著行李箱不知道何去何从,说不出的孤寂,我自嘲的笑了:爹,这回你儿子没有女人一样哭了,哈哈哈哈。
坟墓里发生的传奇故事
第二天我用剩下的钱租了一套房子,又租下了一家不算大吧,想把姐姐接过来一起住,顺便帮著打点一下酒吧的事。大概是天性使然,前任老板留下来的沙发吧台我总觉得很脏,最後干脆全换了新的。粉刷成黑色的墙壁上昏黄的壁灯映衬的很有古堡的风格,吧台买了透明的,只是觉得这样看的分明,干干净净的。桌椅是我自己设计的,没有做很多,但都是用了心思的,对於我来说,这儿将是一个新的开始,或者说是我爱情的坟墓。
婉玉披散的头发利索而简单的别再耳後,别有一番风味。我们见面就互相嘲笑了一顿“婉玉还没追到美人呢吧,本事没修炼到家啊!”,“程颢你不是也被抛弃了吧!刚来英国不久那小子就开始攀高枝,你这小子看人的眼光怎是不怎麽样!”我被他戳中了痛处,瞪大了眼睛没话说,她倒是说个不停“听说你的爱情死了啊,啧啧真可怜。”我狠狠瞪了她一眼,“听说你的爱情还没开始就死了……还是你比较可怜。”
同是天涯沦落人彼此嘲讽一番心里还真没那麽憋屈了,我带她看了我的“爱情的坟墓”,她居然也很喜欢,要给这起名,我往沙发上一靠,摆出一副老板架式,“我不都起好了,就叫‘爱情的坟墓’好了。”她明显有些无语,“那客人还敢来吗?”我得意的笑了,“有我这麽帅的帅哥在还怕没人来?”。
教会最近总是不老实,一会说发现了吸血鬼,一会说发现了僵尸,倒真没看见他们抓住过哪样。传教士三天两头的来发十字架,说不要吧还要跟在你身後没完没了的罗罗嗦嗦给你讲道理,‘我们这是为了人们的安全,你说你们的客人要是受到了伤害大家都要惹麻烦,这不挂一个十字架又安全又好看……’好吧,我承认我讨厌教会,因为教会间接杀死了我们的爱情……至於好看……我倒觉得要是挂几个十字架真像个坟墓一样……後来我在门口放了个桶,把十字架都扔进去,哪个顾客喜欢就被他们拿去了。
我平时就窝在酒吧里不怎麽出门,请来了个调酒师,是个跟老实头一样的老实人,除了调酒连句客套话都不会说,不过这样的人总是让我觉得挺逗的。刚开业那天我拿著杯子挨个客人敬酒,敬给他们,也敬给我可怜的爱情。後来客人渐渐多了,不过总有那麽几个固定的客人,有的是为了我来的,有的是喜欢这儿的环境,有的是来钓情人的。
我跟这的女客大部分关系都很好,算得上是朋友,也可以算是半个情人,只是不上床,不谈爱。那天我正在和一个叫不上名字的客人聊天,“潘,你的笑容很美”同样的话我已经听过很多遍,更像是一个礼节似的我挑起她一绺金发闻了闻,绽放了一个笑容“谢谢,你的眼睛也很美。”之後感觉背後被人盯得一阵阵发寒,转过头去却看见不该看见的人,芜恒。也是,同在一个城市他要找到我并不难,我拿起刚刚那个客人喝过的被子,冲他嫣然一笑“敬我们死去的爱情。”然後仰头一饮而尽。他寒著脸拿过我刚才用过的杯子,也一饮而尽。他把我拽到角落里,刚要说什麽就听到不知道那个客人叫道“潘,来跳一支舞吧!”我跟她笑了笑,就走了过去,忽然,我感觉我的手腕一痛,被他拖著到了街上。夜晚的伦敦算不上寂静,但街道里行人却不多,他把我拖到街角,我甩开他的手,“你还不懂嘛!我们的爱情已经死了,在我最後一次帮我曾经的男朋友哄他的女朋友的那天,就已经死了!”他却霸道的吓人,“跟我回去,或者我扛你回去。”我不知道他有什麽资格这样命令我,回去给他做小妾?“凭什麽?”我冷著眼问他,难道他伤的我还不够?对於我来说,我可以千般迁就,万般忍让,去保护一段爱情,但如果它还是死了,那就死透了,再没有回头了。“我是你哥!”我冷哼了一声,“你是我哥你就可以随便睡我,随便上我,到头来把我一扔?”我掉头就想走,他却死死拽著我的手臂,我实在恼火了“我们来打一架,打完了还是兄弟。你去做你的英雄,我去做我的魔鬼!”他静静的看著我,有几分落魄,有几分可怜,
之後我们两个就扭打成一团,完全没有章法,我狠狠的给了他肚子几拳,他的拳头砸在我的锁骨上,很疼,但是很爽快。我们在地上翻滚著,伦敦总是潮湿著的街头沾湿了我们的衣服。最後两人的衣服都刮破了,他嘴角挂著点血,我也没好多少,浑身上下都是淤青,就好像孩童世期为了两颗糖打架。我们小时候从未打过架,这一次把二十年的份补回来了,出了那个小巷子,就又是兄弟。分别时候他还有些不舍,“灏……程颢,既然我不能给你幸福,那我就放你自由。”我朝他笑了笑,“看好你家老婆吧,少来管我的闲事。”肚子被他踢伤了,等他走了我才有些难受的蹲下歇了一会,却感觉身前的灯光被什麽遮住了一块。我猛然抬头,看见个长得人不人兽不兽的东西站在我前面。我一时间愣了,这是个什麽野生动物,怎麽又像人又像动物的,黑不溜秋的,很丑还很臭。我厌恶的皱了皱眉,忽然瞥见它眼睛里隐隐闪著红光。我心里暗暗有些发毛,开始一点一点往大路上挪动,不过它却在一点一点靠近我,我顿时有点懊恼,我自己就是有点神经病,打架什麽时候打不好非要半夜打,半夜打也就算了干什麽让著芜恒那个混蛋,那个不要脸的出手还这麽重,这回要是被这怪物咬死了做鬼也不放过芜恒。
毒药和吗啡
猛地它扑上来,两颗又尖又长的牙齿露出来很吓人,我暗自懊恼,早知道带几个十字架了,都听说吸血鬼是彬彬有礼的,本来想著凡事都好讲道理,谁知道会碰见这种怪玩意,不过这东西应该也不怕十字架的吧……教会不是要保护大家安全的吗,这麽大一动物怎麽就没人管。我也顾不了那麽多了,抬起脚狠狠地朝他扑过来的身子踹过去。然後转身就跑,连回头的功夫也没有。跑回不远的酒吧里,才算是松了一口气,一抬头却发现客人们一个个满脸惊愕的看著我。我赶忙去内室换了套衣服洗了洗澡,不过回想起来街角的事还真是有点後怕。之後在酒吧看见了在石壁上曾经见到过的那个人,昏暗的酒吧里他的一身白色西服有些违和,却吸引了无数眼球,不少的女人偷偷瞧著他,或是走过去敬酒。我在楼上静静的看著,笑著喝了口酒,却没有下去,闭著眼倚在沙发上回想著曾经的那副画面,他不完全属於那样的荒野,也不完全属於这样的风月场,也许有些人是不完全属於这个世界的吧。
那天的事就像一场梦一样,我也没有再多想它,对於我来说,一切都了结了,看著世间的痴男怨女乐得自在,我以为我的这辈子就是这样了,不过我错了。那天在陪一个叫不上名字的红头发的小姐喝酒,她最近似乎是失恋了,总是一个人喝闷酒。一直到她朝傻乎乎的调酒师要了第三杯高度数的混酒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抢过她的杯子做了个举杯的动作,把整杯酒都灌了下去。“什麽都是假的,看开点吧。”我很少这样灌酒,有些微醉了,我揽过她的肩膀,在她耳边安慰著她。她不说话,我在她身上恍惚的看见曾经的自己,几乎没有犹豫的凑近她丰润的红唇,口红的触感有些粘腻,我霸道的缠绕著她的舌头,我只是想单纯的安慰她,两人分开後她有些迷离的看著我,“潘,他就像是一颗裹著糖衣的毒药,而你更像是吗啡。”
她是个聪明的女人,让我无言以对,只能浅笑著默认了她的话,她的眼神里更加落寞了几分,忽然她盯著我身後的某处,我缓缓的回过头看见的是那个只见过两次的喜欢穿白衣服的人和另一个板著脸没什麽表情的惹人厌的家夥。两个人都是一身笔挺的西装,活像是来讨债的,更让人不快的是他们直勾勾的看著我。那个严肃的径直走过来,站在我面前,而另一个却自在的多,笑呵呵的迳自坐到我们对面,像老朋友那样问“你爱人吗?”,我揽著的女孩受伤般的的看了我一眼,天知道我有多无辜,我连他叫什麽名字都不知道,於是我回避了他的问题,“怎麽称呼?”“约瑟,你呢?”“叫我潘吧。”女孩似乎是认识他的,回避著他的眼神,有些不自在,我有些看热闹不嫌事大般的问了一句“你们认识啊?”女孩扭过头去不说话,他却丝毫不回避的说“我女朋友,Lisa,我很喜欢她,她很美。”Lisa低著头不说话,我脸上却有些挂不住了,既然是他女朋友还问是不是我的爱人是什麽用意,丝毫不在意吗?忽然对她产生了些许怜悯,“Lisa今天家里还有事,我送她先回去,两位如果有事改天再来找我可以吗?”Lisa感激的望了我一眼,而沙发上坐著的那个男人却全然不介意的说“没关系,我们等你回来。”
我开了车,是为了方便婉玉买的,平时用的也很少,她坐在我边上的副驾座上,忽然抓住我的手,“潘,你真的是一个很温柔的人,我真的很喜欢你。”她期待的看著我的眼睛,似乎连抓著我的手指也在颤抖,我却不能给她她所期许的答案,只能吻了吻她的额头,“谢谢你。”她似乎已经料到结果般的松开我,静静的坐著不再说话了,一直到她下车的时候,忽然对我说,“毒药能在一秒锺让你彻底绝望,而吗啡却让能让你在绝望和希望之间徘徊,更可怕,谢谢你,你教会了我永远不要去爱像吗啡一样的男人。”
我默默的掉头离开,其实她说的是对的,却也不完全对,吗啡本是药,虽然毒,确实为了医人而存在的,怪只能怪用错了地方。回到酒吧那两个人还在那,约瑟正眯著眼睛笑呵呵的和一个女孩谈情,另一个还是一副棺材脸,皱著眉头硬梆梆的坐在那,没一点人情味,看了就让人生厌。不知怎麽的我玩心起来了,紧挨著他坐下,把头靠到他肩膀上,“我好累,你能陪我吗?”曾经对他也说过类似的话用尽了所有勇气,现在说出来却自然而然的,原来这就是爱情神奇的地方。他浑身一僵,不动声色的挪开了一点距离,然後冲不远处的约瑟说“小子,我们是过来办正事的,把你的捕猎游戏先结束可以吗?”这还真是个无趣的人,相比之下我还是更合约瑟这样的人合得来,我站起身来坐到对面的沙发上,等著他们说他们的正事。说起来我还真不知道我还能有什麽正事,倒真是挑起了我几分好奇。
神灵保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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