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一处显示周圣宇回来过,衣柜里他的衣服还挂在里面,有些地方已经发霉了。我把一件黑色夹克拿出来,抖了抖。
这是周圣宇春秋季最常穿的一件外套,我仿佛看到他双手插在衣兜里,背景是我大学的校门外,他站在小卖部门前的台阶上,穿过如潮的人流远远望着我,脸上带着那种我看惯了的一丝狡黠的坏笑。他的眼睛细长,明亮,像狐狸。
我想找个什么东西擦一擦衣服,可是整个房间连一张纸都没有,我离开的时候带走了所有能带走的东西。我只好把衣服平平整整铺在床上,脱掉自己的外套挂进衣柜里,慢慢爬上床,躺在上面。
外套上属于周圣宇的气息被时间的尘埃冲刷得所剩无几,我把脸深深埋在胸口的部位,深深吸一口气,尽管只有刺鼻的霉气,我却奇异地感到平静,慢慢闭上了眼睛。
不论内心怎样逃避,这里都是唯一能给我安全感和归宿感的地方。就如同我和周圣宇的关系,用他的话说——“我们这辈子注定分不开。”
但是他让我在这个房间里等了两年,730天。
他走的那天我们又吵架了,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东西,我们总是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小事情吵架,就像一对寻常的夫妻,他不让,我不退,像两头凶狠的兽互相撕咬攻击,然后在某个临界点上,又不约而同滚到床上,在激烈的占有和让骨髓都燃烧的高潮中重归于好。
那一天也是这样,但我们没能在床上原谅对方,他晚上要出门,一周前他在对面酒吧街找到一份内保的工作,已经到了上班的时间。他整好被我撕扯得变了形的衣领,走到门口,转身望着我,脸上有掩盖不住的疲惫,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等我回来,我有话对你说。”
这应该是一个求和的信号,但他很少露出那种表情,像是暗自做了什么决定似的,让我不禁愣了一下。凉意从心底攀上来,他要说什么?各种猜测的念头飞速滚过脑海。
“现在不能说吗?”该死的,我一开口就听到了自己声音里的妥协。
他半个身体已经出了门,脚下却是一顿,偏回头来看我,嘴角带着一点得逞的笑,摇摇头,砰一声关上了门。
幸好他跑得快,我手里的抱枕几乎在同时摔到门上:“你去死吧周圣宇!”
门后挂着的皮卡丘玩偶一摇一晃,我瞪着它,忽然笑了。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决不允许自己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是“去死吧”,换成“路上小心”也好,“注意安全”也好,哪怕换成一个吻都可以。
他没有再回来。两天后,我在实习的医院里看到了当天报纸上的新闻,我向主管请了假,几乎是狂奔出门。
天阙酒吧,两天时间足够警察查到南桥的仓库和这家酒吧的联系。我看到三个穿北新警察制服的人从里面走出来,上了门口的警车,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站在酒吧门口,直到警车开走,消失了,他依然保持着眺望的姿势。他身后有人跟上来,叫了一声:“老板。”
我掏出手机,装作打电话的样子,走到酒吧门口的一棵树下,像一个普通的遮荫的过路人。
“会不会是姓周那小子干得?杀了老张和黑子,卷货跑了?”那个声音继续说道。
没有应答,我用眼角的余光瞥了一眼,中年男人面色阴沉,低声开口道:“他未必有那个胆。”
“也是,那小子没根基,还指着咱混呢,那还能是谁?只说死了两,也不知道死了哪两,货反正是没了。”
中年男人又是沉默片刻,说:“这一单暂且认亏,你回头吩咐下边的人,让他们都给我留意着,不管是老张黑子还是那个姓周的,看到人立刻给我弄过来,要活的。”
“没问题,住的地方要盯上吗?”
“盯,谨慎些,不要惊动警察。”
微弱的光线从窗帘下的缝隙透进来,凌晨五点,再过不久天就亮了。我得赶回酒店。
我爬起身,呆呆地环视这个熟悉的卧室,一股强烈的孤独涌上心头。
我犹豫着要不要把周圣宇的这件外套带走,理智告诉我最好不要,迟海风已经知道仓库起火时里面还有第三个人,也许用不了多久他就可以查出周圣宇的身份,甚至查到我身上,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坏的结果。
即便如此,我也希望这个结果来得慢一些,眼下我需要借助他们搞清楚一件事,如果这三起报复性谋杀案真是周圣宇干的,就意味着他还活着,他没死。
这个节骨眼上,我不想露出任何破绽给迟海风,如果被他发现这一切和我有关,我肯定他会铁面无私地立刻将我带走调查。
8
如果周圣宇还活着,也意味着当初高志杰是骗我的。
我是在2013年五月的一个晚上撞见他的,那时候距离他的死期还有九个月,距离周圣宇失踪已经过去了一年。
在那一天来临之前,我从没想过周圣宇会死,这个念头从未出现在我脑中,祸害遗千年,他比狐狸都要狡猾,我猜他一定是抢走了酒吧老板口中的“货”,拿去卖钱了或者其他什么,他19岁就敢去抢劫,这世上没有他不敢做的事,只要避过了风头,他就会从某个角落里跳出来,重新站在我面前。
周圣宇的手机从关机变成了空号,我依然坚定不移,尽管最初的几个月里,我每天都活在提心吊胆的等待中,任何敲门声都能让我的神经倏然紧绷,不单是周圣宇,我还要提防别的人找上门来,警察,或是其他人。
我按部就班地进行我的原计划,考公务员,进北新基层分局,然后被调到刑侦大队做法医助理。
周圣宇始终没有回来。
五月的一个下午,绕城环线上发生了一起连环撞车事故,我和老师在验尸间忙到很晚,回来的时候我去便利店买熟食,打算抄小路穿过一条巷子回家,走到路口,我看到有一男一女站在路灯下,正在激烈地争吵什么。
那两张脸在我的视线里一闪即逝,我擦着他们走过去,又猛然停下脚步。
我回过头,微弱的路灯照在那个男人的脸上,我一动不动地看着他,心跳渐渐剧烈起来。
是高志杰。
他胖了,头发也长了,整齐地梳向脑后,或许是打了发蜡,在灯下反射出油腻的光。他没有穿警察制服,还一副烂醉如泥的模样。我认出了他,因为报纸上他和刘建辉的照片早就烙在了我脑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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