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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日继续流走。

三月初七,宜嫁娶、宜祈福、宜入宅,忌开市、忌求嗣。

南越城小有名气的药材富商秦爷,没有如期上蓬门为君开赎走花魁百灵的消息,不胫而走。时隔两日,百灵在车厢里仍旧能耳闻一两句讨论,所幸百灵早已习惯别人的眼光与议论,满怀歆羡,抑或不怀好意,他都能够淡然处之。

这几天的权衡以及之后的准备,让百灵觉得这个险值得一冒。马车停下,百灵挑开帘子,一处不算轩昂的宅院,上书‘南窗寄傲’四字,这是一处安置临时出行官员的府邸。志深轩冕却偏爱泛咏皋攘,百灵早看透这些当官的利欲熏心之真面目,但每每亲见这种自我标榜的牌匾,百灵仍不由得自心底冷笑。随从正要上前招呼看门小厮打开府门,被百灵拦下,转而亲自上前询问。

门口小厮见眼前来访的客人虽打扮素净,一身衣裳却裁剪精良,衬得身姿越发挺拔,行走间自有不凡之气,更遑论公子身后马车的装饰奢华,随从车夫行为举止间透露的训练有素,这些下人多年侍奉,也算是见过世面,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知道什么样的人该用什么样的态度,便赶忙迎上前去:“这位公子是找我家主人吗?”

百灵点头。

看门小厮面露难色,道:“不好意思,我家主人今早出门,约摸午时才能回来。敢问公子名姓,若非要事,可由小的代为转告。”

百灵思忖了会儿,才道:“不用了,我等你家主人回来。”

“那就烦请公子随小的到会客厅等候吧。”小厮做了个请的的手势,百灵便随着小厮入屋了。

官员多讲究行头,哪怕是短途赴任也要把行在装点得奢靡到令人咋舌,但百灵路过所见的厅堂摆设多简洁,会客厅也不过是几张桌椅,沈越节俭勤勉还真不是浪得虚名。百灵安坐后小厮便退下了,进来一个奉送茶水的姑娘,约莫十五六岁,一身丫头打扮,眼睛却极厉害,照面时只略一颔首,但在侍弄茶水的时候百灵仍感到姑娘用眼角余光检视自己,不由联想到初见那天沈越的眼神,所谓物随主人形,莫若如此。

果然,这位眼神犀利姑娘先发起问来了:“奴婢玉漱,是沈爷的贴身丫鬟。敢问阁下是哪位公子?”

百灵掂量了下,道:“在与你家爷交情少许,想必即便道了姓名姑娘也未曾耳闻。”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阁下是蓬门为君开的百灵公子,对否?”

百灵沉默着,蓦地莞尔一笑,即是默认。看来眼前这贴身丫鬟,倒是非一般的贴身啊。思及几天前沈越对自己的态度,百灵不再言语,想看看接下来这丫鬟对自己有什么表示。但却稍微出乎意料,玉漱之后只是给百灵添茶,举止间也是待客人该有的客套,并未有冒犯之举,百灵稍稍宽心。

想必沈越这次外出没有携带家眷,府里才会如此静谧。沉默中等候了一个多时辰,茶饮了数盏,百灵才听到外面有动静了,红玉往厅外望了会儿,回头对百灵道了声“我家爷回来了。”便出门去接风了。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百灵肯定脚步声里最厚实的那一位便是沈越了。再一次见到沈爷,人家依旧是一身缁衣,额际因外出奔波而渗出了点点汗滴,二人对视,百灵起了身微微颔首,而沈越是一如既往的直接:“找我何事?”

百灵看着沈越风尘仆仆,与两次见面的整洁形象相比,多少有些狼狈,心下放松些许,道:“沈爷真是热情,宁可先会客也不舍得回房打理。”眼见沈越露出鄙色,百灵急忙一转话锋,却是劝道:“百灵不着急,只是替沈爷着想,毕竟洗漱后人会自在些。”

沈越摆摆手,道不必了,身后玉漱却递上来一小块脸巾,沈越擦拭干净额际汗珠,走至百灵跟前。

百灵才发现,与沈越对视,还需微微抬眸,客人里面能够高出自己少许的,也是难得了,思索间,只见沈越做了个请的手势,让百灵落座,沈越自己也坐下了。

即便擦干了汗珠,沈越看起来还是明显疲惫,思及沈越直截了当的风格,百灵也没再虚与委蛇:“不瞒沈爷,百灵这趟前来,是想与沈爷做个双赢交易。”

官商勾结的世道,一听‘交易’二字,沈越就来了精神:“跟我做交易?愿闻其详。”

“没错的话,沈爷刚刚是从小侯爷处回来的吧。连渠的事,小侯爷……还是不同意?”看到沈越脸色有变,百灵很满意,继续道:“这件事本该在李丞相那儿就做结,只是爷您太坚持,丞相又不好撤您面子,便把皮球踢给了小侯爷……”百灵一语未完,就被沈越彻底的笑声打断了,虽心里有答案,但百灵不好贸然断定沈越意思,便问道:“沈爷这一笑是为何?”

“‘唯女子与小人难养。’孔老夫子不愧是智者,千年前就已勘破世情。我上会探了你的底细,这么快就报复回来了,说说,我的事你了解到了多少。”

百灵倒也不避讳沈越一贯的嘲笑,自如回道:“沈爷此言过了,百灵方才已说明来意,这次前来是为与沈爷做交易,自然是带着好处来的。百灵一介草民,自然无权干预朝政,但身为布衣,哪些事对老百姓有好处,百灵还是明了的。就连渠之事而言,南越作为国之南门,若能与五省贯通,将极大缩短以往海运消耗的时间。开通新商衢的好处,就沈爷的海盐运输而言自不必说。此外,南越不少百姓以编织为副业,若能加快水运速度,必然能给百姓带来便利。”

百灵一番谈吐,在多年经商的沈越看来,多少稚嫩了些,但却让沈越对百灵那种最原始的反感褪去少许,因而直到百灵说完,沈越都没再打断。但百灵话毕,沈越还是揶揄:“连你都看得见的好处,人家小侯爷会不懂?”

“沈爷,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您就没必要再跟百灵打哈哈了。小侯爷的脾性,您今儿见了也清楚。也只有说动小侯爷,连渠一事才有望。”

“哦?也对,小侯爷视金钱如粪土,唯独对美色不能释怀,早闻百灵公子与小侯爷交情不浅,想必公子是打算亲自出马了?”这件事情,可谓法子使尽,但小侯爷仍是无论如何也不肯答应,一时陷入僵局。

而今出现了个毛遂自荐的解铃人。此外,百灵竟敢主动找上门来,想必心里已有较大把握。沈越更有兴趣之后的交易。

“若是,这事最大受益者为沈某,既然是交易,就想问百灵公子,想要什么作为交换?”

沈越非常好奇这个答案,盯着百灵的唇,看他一字一句吐出答案:“赎我出去。”

“哈哈哈哈哈。”沈越笑得张狂,直拍大腿。“原来是为这,百灵公子会如此直白提出也是难得。只是,公子不怕日后委屈么。前日沈某如何待公子的,你就不怕日后成为家常便饭吗?”

“百灵的家底,有幸为沈爷所知。既然百灵为人沈爷已了解,那么日后哪些该防着瞒着,沈爷都心里有数了,另外,毕竟有了前日毫不客气的一番对待,今后做错的该罚的,就用不着留情了,这不更省事吗?论前番,百灵确是干了一些祸害事,但起码,于百灵有恩的秦爷,不但毫发未伤,还借着百灵的力,把家业做大了,不是么?”、

百灵一番诡辩确实有力,沈越都怕自己真会掉进他的又一个陷阱,出声打住:“你这嘴真能辩,照你说来,做坏事还有理了?你这是在标榜自己‘忠臣不事二主’吗?你的手段防不胜防,实不相瞒,连我都怕。”

百灵似乎说累了,拿起茶盏抿了一口,接着道:“听闻沈爷棋下得很不错,必然深知‘棋逢对手’是件平生快意事。算起来,沈爷对百灵也是知根知底了,身边有这么个人替自己办事,沈爷更该放心些才对,难道不是么?”

对话至此,沈越终于意识到问题所在:“等等,你说的替我办事,也就是说,赎身之后,你是打算金盆洗手?花大价钱把名伶买回来却只给看不能动,那沈某不是亏了。”

“沈爷别开玩笑了,您不沾男色,这些百灵已经清楚了。也知道沈爷不养无用之人,若日后跟着沈爷讨活,必然有所劳作。”

“哦?那你能干什么?”

“想必沈爷并不想日后天天与百灵相见,那就派些各地收账的差事给百灵吧。不会的,百灵自会向人虚心讨教。”

谈判到此,总体看来对沈越更有利一些,商人讲求效益,既然有这么个买卖,沈越何乐而不为,便道:“可以,事成之后,我便赎你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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