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一个卖古董东西的铺面前头,小东西的脚不挪道了。是串深红色的珠子,在幽暗中泛紫黑的光,算不得什么老东西,夜莺却放不下手,老板会看山水,直夸小少爷好眼力,这是高僧开过光的佛珠,今朝总算遇上有缘人。
余夜昇不信这套,可夜莺喜欢:“喜欢就收了吧。”
“不。”小东西今晚也不知怎么了,执拗不肯花余夜昇一个大子儿,“我有钱,我自己买。”那是他的骄傲,他固执地奉行到底。
真是不便宜,几乎掏光身上所有的洋钿,余夜昇笑他:“你倒是大方,也不同他讲讲价。”
夜莺不当回事,握余夜昇的手,虔诚地把珠子一圈圈的往上套:“不能讲价的,妈妈说,越是保平安的东西,越不能在乎价钱,在乎了,就不诚心了,要不灵验的。”
“你这是……买给我的?”他虽然不是大富大贵,可要什么好东西没有,要他长了心眼,从铺子里花全部身家买一串来历不明的木头珠子。
“昇爷……不喜欢?”夜莺的手停了。
“买都买了。”最后一圈,他自己为自己缠上。
圆润的珠子绕在手腕,飘轻轻的,带一点古怪的苦味,像进了中药铺,若有似无的凉气。他恍然心惊,我竟然心甘情愿被他捆绑,可又无端动容,像从清苦的冷香中,品到一味甘甜。
“你送了我东西,我不能没点意思。”一道银光划过,夜莺手掌里多了一枚锃亮的铜板,已经淘汰的老钱,丢到路上都没有人要,可又崭新得打眼,好像日夜被人捏在手上把玩,上头一眼小孔,仿佛故意留的,“身上只有这个,不要还我,改天给你换别的。”余夜昇给出手,又好像要反悔。
夜莺比他快一步,攥紧掌心:“不换,这个就挺好。”
“昇爷,你等等我。”他三步并着两步往方才的铺子跑。
最后一点钱,被他换成一绺大红的丝线,夜莺手巧,分了两三股,缠一块,结了根绳。
红线穿铜眼,情丝入皮肉,铜板留在夜莺的脖子上。
余夜昇看他那股穷欢喜的傻样,有点迟疑:“你想好了,真不要别的?要是后悔了,以后再管我要,可不作数了。”
夜莺摇了摇头,隔了一会儿,才试探着问:“下回去取衣裳,能不能别让三哥跟着来,他总盯着我,我害怕他。我想让小春子陪我,就是和我一个屋住的川伢。”
余夜昇盯着夜莺脖子上的红绳瞧得出神,先蹙眉,继而一笑逢春:“好,依你。”
13.腥刀
曹昌其一来就往后厅堂瞧:“人呢?”
余夜昇晓得他说的是夜莺:“同以前认识的一个小囝出去了。”余夜昇见过,豆芽菜似的川娃,模样倒还可以,就是胆小,畏畏缩缩躲在夜莺身后,连回话,都要夜莺替他重复,自己根本是不敢出声的。
曹昌其拍余夜昇的背:“老弟你满面春风,我看老方那套教的不错吧。”
余夜昇很服帖地笑,凑在曹昌其耳朵边上说了几句,逗得他哈哈大笑:“你啊你啊,下回定规要让老方向你取取经,学学怎么驯鸟。”
余府的客厅,曹昌其一身黑香云纱褂衫褂裤,袖口微卷坐在八仙桌旁,不穿警察服的时候,他远比斯文的余夜昇看上去更像是流氓头子:“阿弟啊,最近不谈了……”他朝余夜昇摊手,弥勒脸不乐,徒剩苦相,“真是积钱针挑土,钱财水流沙。”曲指在桌上叩,像抱怨,像念经,“你看看现在的沪西,头面人背后数一数,哪个没有日本人撑腰,烟土行、鸦片馆,哦,还有你那些街面生意,都是他们在搞垄断,日子过的……艰难啊……”
余夜昇的买卖确实受到波及,四明别墅一带的洋楼,挂牌“东洋丽人”,实际上就是日本人开的妓院,还有影院舞厅和赌场,公然搭台抢生意,鱼叉街的收入大不如前。
曹昌其成了傀儡警察,原来靠吃供养,每日从各处收来的“保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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