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可否容她解释?”
我们身后传来一声咳嗽,“叫各位久等了,对不起。”
我第一个转过身子去,看见一个女子站在走廊尽头娉婷地急步走过来,环珮玎珰地有点匆忙。
我呆住了。
她并没有什么仪态,也没有怎么打扮,神情还很紧张,握着双手。
这女子年纪也断不轻了,穿很普通样式的一件黑衣服,唯一特色是一条配玉的腰带。
但她的美貌是不能形容的!她的脸简直发出柔和晶莹的光辉,一双眼睛如黑玉般深奥,身材纤弱苗条,整个人如从工笔仕女图中踏出来,她便是太初的母亲?
我本来并不相信天下有美女这回事。太初的漂亮只令我觉得和煦舒适,但这位女子的美是令人惊心动魄,不能自己的。我忽然有种恐惧,说不出话来。
可是她比我们还紧张,她并没有如小说中与女儿失散的妇女般扑过来拥抱痛哭,她只是结结巴巴地问:“是太初吗?是棠华吗?”如一个稚龄少女般羞怯,声音中却一丝做作都没有,最自然纯真不过。
我看得出太初在过去十五年内建立起来的敌意在那一刹那完全融解了。
“是母亲吧。”太初温和地说。
“是,是。”她母亲略为镇定。
罗爵士过来说:“大家坐下慢慢谈谈。”
太初始终没有过去拥抱她的母亲。
她称母亲为“罗太太”。诚然,她不折不扣是罗太太,但自《红楼梦》贾宝玉之后,鲜有人称自己母亲为“太太”的,太初如此别出心裁,倒出乎我意料之外。
我活了这么大还第一次遭遇如此戏剧化的场合,不知如何,居然应付自如,想必是因为太初的缘故,而我同时也第一次发觉,太初有泰山崩于前而不动于色的本事。
我竟小觑了这小妞。
饭后我们喝茶闲谈。
罗太太说:“你们说太初很像我……”
太初忙说,“我哪敢像太太!”好家伙,由“罗太太”简称变“太太”了,“一半也及不上。”
黄振华说:“我看是母亲不及女儿一半才真,你们看看,太初多么冷静智慧?才二十岁呢,你母亲一辈子都像一团云。”
“太太”也不分辩,好性子地笑。
我简直不相信我的眼睛,她是我岳母?她看上去直情不过如太初的大姐姐,她示意我走近长窗一角说话。
她轻轻跟我说:“你与太初明年就打算结婚了吧?”“是的。”
“我并不赞成女孩子早婚,”她极其温柔,“因为我本人早婚失败,有个戒心,但我相信你们会幸福。棠华,因为你是一个出色的男子,我不会相人,但我大哥振华对你击节称赞,他错不了。”她的语气是那么柔弱倚赖,我马上发觉了。
女人的温柔艺术在今时今日早已失传,略为迁就,咱们做男人已应感激上帝,时代女性冲锋陷阵的本事绝对比我们高超,她们与我们一般地硬绷绷,真刀真枪地上阵拼个你死我活,事实也不允。
我们这一代从来得不到这种享受,而在罗太太身上,我才明白一个女人,具有女人的韵味是多么可爱动人。
她忽然悲哀起来,“可是我有什么资格做太初的母亲呢?我有什么资格开口说话呢?我不配呢?”
我岳父把她形容成一个俗艳的、虚荣的、泼辣的女人,真是不实不尽。他与她是两个世界里的人,她应该得到目前的男人,一个全心全意、有能力有资格照顾她的男人。
我又不敢说岳父错,这整件事是一个悲剧。
“你会好好照顾太初吧?”她问。
“我会。”我略为犹疑,“但是我们不能长期留在香港。”
“我可不敢要求你们陪我,”她很忧郁,“但大哥说你最好留在香港。”
我点点头,我明白,以我的专业,跟着长袖善舞的黄振华,凭罗爵士的关系,若干年后,不难成为第二个黄振华。
我转头,发觉溥家敏正与太初在谈天,太初脸色慎重,因此可知谈话必有内容。
我忍不住问:“那个英俊的男人是谁?”
她答:“呵,那是溥家敏,我们家的老朋友,将来,我告诉你。”
黄太太走过来,问道:“很紧张吧,岳母见女婿。”她笑了。
“真不敢相信,女儿已可以结婚了。”罗太太感喟地答。
“你这一生,玫瑰,传奇过传奇,应该有人写篇小说,叫做玫瑰的传奇吧。”黄太大笑道。
“我还算玫瑰呢,”她说,“老太婆还顶着个这样的名字,死不要脸,太初才是攻瑰。”
但她仍然这么美丽,精致尖削的下巴一点不肯变形,眼角的细纹不外是种风情,四十岁的人了,她是夏天那朵最后的深色的玫瑰,眼看要凋零了,花瓣中开出深黄的*,她眼角多一颗闪动的眼泪痣。
那天回家,我不能成寐。
我与太初整夜坐在露台谈论她的母亲。
“她是那么美丽,”太初叹息说,“美得超乎我想像,而且她已经四十岁了,你能否想像她二十岁或三十岁的样子?”
“我自然知道。”我说,“颠倒众生。”
“说得很对,”她说,“她那种恐怖的美丽,真是……一个人怎么会美到这种地步?本来我也以为舅母长得好,但比起她,简直不是那回事。呵,太超乎我想像力了,我整个人晕眩。”
“最令人吃不消的是她并不自觉她的美丽,呜呼,于是她的美又添增三成,你有没有发觉她走路都没有信心,彷徨无依,常被地毯角绊着?”
“有。”太初低下头来。
“你眼角原本那颗痣,跟你母亲的痣长得一模一样吧?”我问。
“我现在明白了,父亲让我到医院去把痣除掉,是不想看到我太像母亲。”太初**眼角。
“你那可怜的父亲。”我说。
“今后叫我怎么安慰他呢,我再也不能帮着他憎恨罗太太。”
“那个叫溥家敏的人,他跟你说什么?”
“他说我长得像罗太太。”
“不止这么多吧。”
“他告诉我,罗太太抛下我不理的原因。”
“他是外人,他怎么知道?”
“因为罗太太为他的哥哥而放弃我。”
“他哥哥是谁?”
“去世了。”
“我没听懂。”
“很简单的故事:两夫妻闹婚变,因孩子的抚养权而僵持着,女方与一个患癌症的律师发生了感情,为了那剩余的三个月时光,她放弃女儿,离婚去跟那个垂死的人。”
“那女方是罗太太?”我震惊问,“男方是溥家敏的哥哥?”
“以前的罗太太。”太初点点头。
“呵,这么荡气回肠?”我说,“现在还有这种故事?”
“是。父亲一直没告诉我。”太初说,“溥家敏告诉我,后来父亲居然报复,说什么都不肯让罗太太见我,本可告到法庭,但罗太太又怕孩子受刺激。这些话,原本我都不会相信,但不知为什么,一见了罗太太,我全无保留地相信了。”
“你可生你父亲的气?”
“不会不会,我原谅他,得到过又失去罗太太那样的女人,一辈子也就完了。”
一个人的一辈子,其实是多么脆弱短暂。
我问:“溥家敏还跟你说什么?”
“他说他有六个孩子。”太初微笑,“四男两女。”
“我的天!”我也笑,“这么多孩子。”
“是呀,现在都不流行生那么多了。他说其中一对女儿是双胞胎,失去预算,可见原本他打算生五个,那也实在是大家庭,但他说他们两夫妻原本打算生九个呢,医生劝阻,这才停止。溥先生说,他大哥生前的愿望是希望多子侄。”
我哑然,过一阵子说:“那溥先生的兄长,想必是位超然的人物了。”
“溥先生说他大哥真是十全十美的一个人哪。”
我不悦,“你相信罗太太也就罢了,怎么连陌生人也相信起来?”
太初讪讪地,“我没有想到罗太太有那么多的男朋友。”
“你要学她吗?”
“我几时那么说过?”太初瞪起眼睛。
我立刻投降。
“鸟儿都出来了,”她说,“天亮了。”
“闹市中什么鸟?那是隔壁养的两只八哥。”我说。
“棠哥哥,我还是觉得圣荷西好,那边的生活,多么安逸平静,这边这样复杂,我应付不了。”
“是,我也喜欢平实的生活,我们很快就回去。”
“男儿志在四方,你不是不知道,回圣荷西找工作,一生也不过比我父亲略好一点,你会满足?要不就干脆现时开始在香港打天下,三五载之后烦腻了,回圣荷西休息。”
我有一丝丝惧意,太初把我心底的意思完全看出来。
“棠哥哥,我是很了解你的,你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不比父亲,倘若你要留下来,不必为我浪费时间,我回去继续读书,陪着爸过日子。”
我说:“我不要听这种话,我不要听。”
太初笑。
“我陪你回去再说吧。”
“随便你吧,我要睡了,跟妈妈说,我今天不去市场。”这个太初,她叫我妈为“妈妈”,自己的妈妈是“罗太太”,我真正服贴了。
妈妈安排早餐出来,只我一人吃。
我告诉她太初在*。她老人家深深疼爱太初,并不会见怪。
但是太初坚决要回美国。
她予我自由,但如果我生命中少了她,那种自由,是什么样的自由呢?
可怕。
之后黄家约我们的一连串宴会,都被太初推掉了。她依然故我,做着她的方太初——一个来港度假的女学生。她对于升官发财这一些事,丝毫不感兴趣,真是正牌艺术家。
太初对她舅母是青眼有加的,她肯跟舅母去吃茶。
黄太太并不是黄振华的说客。
她只是简洁地说:“香港的人,不论男女,都想往上爬,难得你们两人出污泥而不染。”
我喝一口茶,笑说:“往上爬?爬到什么地方去?人们并不见得那么上进,他们的向上不外是弄钱。舅母,原谅我的口气。”
黄太太说:“你说得很对。”
太初说:“我要钱来无用,我什么都有。”她看我一眼,“不知他对荣华富贵的看法如何?”
我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的看法与你一样。”
太初白我一眼,“真无耻,舅母别信他这八个字,这是他惯伎,一点诚意也无,说了等于白说。”
我恐吓她:“你少在舅母面前诋毁我,回家家法伺候你。”
“舅母你听听这是什么话。”
黄太太叹口气,“这是打情骂俏话。”
太初的面孔忽然就红了。
她舅母微笑说道:“你们俩,很好呀,真是一对,我很替你们高兴。”
太初说:“跟这种人白头到老,未必得了什么好处去。”她瞟我,“不过没他呢,日子又闷,不知怎么过。”
“彼此彼此。”
“你们结婚时要回来。”舅母说。
“知道。”
“几时结婚?”
“明年,”我说,“我打算这时回去找工作,半年后略有积蓄,便可以结婚,起码要找一间公寓,买套西装,跑一次欧洲。”我向太初挤挤眼。
黄太太微微点着头。
“我穷,”我耸耸肩,“太初是有得苦了,将来生了孩子,她得趁喂奶粉的空档画画。”
太初说:“你再说这种话,我就逼你回香港来谋生。”
“怕怕,”我立刻举手投降,“千万不要呀。”
我与太初最爱混日子过。
“你们决定回去了?”她舅母问。
太初说:“是,棠哥哥也赞成。”
黄太太笑道:“你舅舅恐怕会失望呢。”
黄振华诚然失望了。他发了许多牢骚,说我在浪费时间——年轻的时候不为事业打好基础,老了就后悔。
“你以为你是专业人士又如何?”他说,“什么人都分九等。到美国去做工,十年也积蓄不到一只手表。”他叹气。
黄太太碰碰他手肘,“人各有志,振华。”
我不作声,黄振华说得自然有理,我不是不知道,这是我十载难逢的机会,我只是舍不得太初。
“当年溥家敏何尝不以为可以往加拿大隐姓埋名的过活?三年之后,闷出鸟来,还不是搬回香港住了。我告诉你,香港这地方,往住是要上瘾的,自然有它的好处,否则这么多人挤在这里干吗?”
“去去就回来。”黄太太说。
黄振华说:“棠华,我不会亏侍你,你说服太初回来,我给你准备一张合同,起薪三十万一年,借钱给你买房子成家。”他拍拍我的肩膀。。”
我们还是登上了飞机。旅程上我很沉默,我在思考黄振华给我的条件。
如果不是为了太初,他可不会待我这么好——刚毕业,什么功夫都没有把握,人才不见得出众,说话也不怎么玲珑,值三十万?
太初说:“你有心事。”
我不否认。
她轻轻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我紧紧握住她的手。
“我们不要靠别人,”她说,“我们靠自己,没有必要去沾别人的光。”
“是。”我说。
方老先生在机场等我们,他特地剃了头,换上新衬衫,那件衬衫刚刚拆开穿上,还有折痕,也不先熨一熨平,看上去难为情相,但他已经尽了他的力了。
太初对她父亲的爱是无限量的,她上前去拥抱他。
方老憨憨地笑,“你们回来了。”
我也与他拥抱。
他端洋太初,“你更漂亮了,怎么,见到你母亲了吧?”
太初愕然,看着我。
“是的。”我代答,“见到了。”
方老说:“我早知他们有法子,真神通广大,”他问太初,“你觉得她如何?”
“很漂亮。”太初说,“爸爸,我们到什么地方吃顿晚饭?”她不愿多说。
我明白她的心情。
方老先生沉默下来,他的背弯着,头发斑白,神情又萎靡了,我同情地挽扶着他。
我们吃了一顿颇为丰富的晚餐,然后太初说疲倦,要回宿舍,我送了她回去,再送方老先生,他邀我进他的公寓小坐,我觉得疲倦,但还是应允了。
他取出酒,斟了一杯自饮。我知道他想与我说几句话。
方老问我:“太初的母亲,她好吧?”
我说:“很好。”这可怜的男人。
“她仍然是那么美?”他嗫嚅地问。
“是。”我说。
“玫瑰……”他陷入沉思中,嘴角挂一个微笑,想是记起从前甜蜜的往事,一片惘然的神色,思想飞到老远。这个可怜的男人。
“爸,”我按住他的手,“别想大多。”
他跟我说:“棠华,我实在不应恨她,她给了我一生中最好的日子。”
“是,爸,我明白你指什么。”我有说不出的难过。
“她凭什么跟我一辈子?你说,她有什么理由跟我一辈子?她与我共度的十年,每天我只需穿上衣服上班,一切不必操心,衬衫裤子给我熨得笔挺,连口袋中的杂物都替我腾出来放在替换的干净衣服内。钱不够用,她以私蓄搭够,屋子一尘不染,饭菜煮得香啧啧,小玫瑰她亲手带大。我没有福气,棠华,是我没有福气。”
我轻轻拍着他的肩膀。
“那九年零三个半月,我过的是帝王都比不上的适意生活,只有那三千个日子我是真正活着的。现在我想通了,黄振华说得对,我还想怎么样?许多人连一日也未曾活过,”他干笑数声,“我是个平庸的人,二十年来我尽心尽力地工作,但我并没有获得更好的机会升职,人们不喜欢我,他们嫌弃我。以前我有玫瑰,我不怕,失去了玫瑰,我便失去了一切。”
“爸,你还有太初,你还有我。”
“是呵。”他脸上泛起一阵红光,“是,我还有你们。”
“爸,你休息吧。”我很疲倦,“你也该睡了。”
“好,好。”他还不肯放开我。
我知道为什么大家都不喜欢方老先生。他从来不顾及别人的需要,从来不替别人着想。妻子跟着他的时候,他也没有什么图报的打算,浑浑噩噩地享福,而妻子离开他之后,他也不做什么,糊里糊涂地过了。就像今夜,我已经坐了十多小时飞机,累得不亦乐乎,他却没想到这一点,巴不得我陪他谈个通宵。
人倦了脾气就急躁,我匆匆向他告别,驾车回家。
洗了澡倒在*,马上呼呼入睡。
清晨我听得电话铃响了又响,却没有力气去取过话简。
电话铃声终于停了。
我翻一个身继续睡。
过了没一会儿,门铃大作,夹着大力急促的敲门。
我无法不起床去开门。门外站着惊惶的太初,一额头的汗,她拉着我尖声问:“你为什么不听电话?爸爸在医院里!”
我顿时吓醒了。“医院?”我忙抓起牛仔裤套上,“怎么会?我昨夜与他分手时还好端端的。”
“他心脏病发作,倒在地上,房东发觉,把他送进医院,我已去看过他,医生把他当作急症处理,不准探访,棠哥哥——棠哥哥——”她大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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