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 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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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呢!”

妈妈听了这话气得眼睛红了,“我管人家如何?子勿责娘亲,狗不嫌家贫!”

我立刻懊悔,“妈妈,原谅我,妈——”

“你糊涂了你!咱们几时要跟人家比?太初喜欢的是你的人,咱们也不过略尽心意而已,你却这样的来损你母亲!”

她老人家气得走进卧室,半日不跟我说话。

我倒在沙发上。

沉吟半晌,我反复地思想,唉,命中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做人要豁达一点。

我与母亲上罗家谈论婚事,得到上宾的待遇,罗太太亲自做了点心招待我们。

母亲见了罗太太,一怔,坦白开朗地说:“罗太太,真不相信咱们是亲家,你看上去像是太初的大姐姐。”

罗太太整个脸都涨红,嗫嚅地说:“我也不知道为老不尊是个什么意思。”

母亲连忙笑道:“罗太太,我岂敢是那个意思!”

平时并不见得精明的母亲,比起罗太太,也显得能说会道,由此可见罗太大的怯弱。据黄振华说:她只有在感情的道路上百折不挠,其余世事一窍不通,是个大糊涂。

当日她穿一件白色开司米毛衣,一条黑绿丝绒长裤,戴一套翡翠首饰,皮肤是象牙白的,四十岁的女人还有这许多美丽……我呆视她。

母亲说:“罗太太,我这次来拜访你,是想谈谈咱们孩子的婚事。”

“啊,他们几时结婚?”罗太太问。

母亲忍不住又笑,连她都呵护地说:“罗太太,就是这件事想请示你呀。”

“我?”罗太太一怔,“本来我是不赞成太初这么早结婚的,但棠华是这么好的孩子……你们拿主意好了。”

“当然要太初本人同意……太初自然是千情万愿……我是个不负责任的母亲,我能说什么呢?”她低下头。

我激动地说:“罗太太,你口口声声说自己不负责任,可是比起那些似是而非,满以为把孩子带大便是立了汗马功劳,于是诸多需索的那种母亲是胜过多多了。”

罗太太仍没有抬起头来,“当初我为了自己的快乐,而没有顾及太初的幸福……我并非后悔,但对太初我有太深的内疚。”

母亲没听懂,五十岁的母亲根本不知道在感情中翻筋斗的痛苦。

她说:“罗太太,那么我们与太初商量婚期就是了。”

罗太太说:“有了日子,记得告诉我。”

“那自然。”母亲爽快地说:“罗太太,岂有不告诉之理。”

罗太太轻轻与我说:“棠华,你不放心太初?”

我脸红。

罗太太又轻轻说:“有缘分的人,总能在一起,棠华,你别太担心。”听了这样体己的话,我忽然哽咽起来。

我说:“以前我与太初天天见面,送她上学放学,现在简直如陌路人一般,轮队等她的时间,有时到她公寓坐着,也不得安宁,几百个电话打了来找她,我很彷徨……”

罗太太默默地,在想安慰话儿叫我放心。

母亲知趣地坐在一角翻阅杂志。

“此刻工作又忙,我不能分心——有时候难受得像要炸开来,巴不得娶个平凡的普通的女孩子,结了婚算数,日子久了,生下孩子,多多少少有点感情,生活得宁静不一定是不幸福。”

“这真是气话……”罗太太轻轻笑,“太初怎能不爱你呢?她一切以你为重,你也太欠信心了。”

我说:“太太,你不必安慰我了。”

“呵!你瞧我安慰过谁,你这孩子!”

“我不是孩子,我早已大学毕业,我是个成年人。”

“你这个口气,像当年的溥家敏。”她莞尔。

“谁要像溥家敏!”我赌气,“我不要像他。”

“好,不像不像。”太太哄着我。

我觉得自己活脱脱地似个孩子,作不得声。

“棠华,你别多心了,活活折磨自己,又是何苦来。”罗太太的手搭在我肩膀上,手心的皮肤是滑腻的。

我在此刻也发觉太初并不像她母亲,她们是两个人,容貌上的相似并不代表什么。

我说“我要送母亲回家了。”

“你时常来,这个家根本就是你们的家,你们老是对我见外,”她略带抱怨地说,“下星期我生日,你俩又好借故不来了。”

“我们并不知道有这回事。”我意外。

“黄振华明明通知你们了,”她笑,“难道他忘了?”

“我们一定来。”我说。

“记得振作一点。”

“是。”我感激地说道。

回家途中,母亲说:“你去敲定太初,快快结婚,省得夜长梦多了。”

我心中想,但愿太初有她母亲十份之一的温柔就好了,这个女孩子的性格,掷地有金石之声。

当夜,太初在我们家吃晚饭,母亲说到我们的婚事,太初并没有推辞,我心中略为好过。

“那么现在可以着手办事,”母亲兴致勃勃,“先找房子,置家具,订酒席——”

我笑,“不必来全套吧?干脆旅行结婚好了。”

父亲问:“不请客?我怎么向人交代?”

太初掩嘴笑。

“除非媳妇倌不爱见客,”母亲悻悻然,“否则娶了这么漂亮的一个人,不叫亲友开开眼,岂非惨过锦衣夜行?棠华,这件事轮不到你开口。”

“喂喂喂,”我心花怒放,“可是在这件事里,我是新郎倌呀。”

父亲问:“太初,介意吗?”

“呵,我不介意,高兴还来不及呢,这样热闹一番多好。”

“那么你们去旅行结婚,回来补请喜酒。”父亲说。

“可是我没钱。”我说。

“你老子我有就行%。”父亲眯起眼睛,呵呵呵笑。

我那颗悬在半空的心,又暂时纳入胸膛内。

太初还是爱我的。

母亲抽空白我一眼,仿佛在说:你多烦忧了。

父亲问:“打算什么时候去旅行?”

太初说:“春季吧,他们都说春季在欧洲是一流的美丽,现在就太冷了。”

母亲说:“依我看,不妨再早一点。”

父样打圆场道:“春天也不算迟,就这样决定吧,春天棠华有假期。”

母亲也只好点点头。

我握紧太初的手。春天,多么漫长的等待,还有一百零几天。

我说:“我着手找房子。”

送太初回家,她做咖啡给我喝。

我问:“太太下星期生日请客,你知道了吗?”

“知道。”

“谁跟你说的?”

“溥家敏。”

“为什么不告诉我呢?”

“我不想去,不见得你会一个人去。”

“为什么不去?我好久没与你参加这种场合了。”

“棠哥哥,你怎么不替我想想,这场合多尴尬——自己的母亲跟陌生男人双双出现主持大局……我受不了。”

“你也太狷介了。”

“是,我学了我父亲小家子气,好了吧?”

“你怎么跟我吵?”

“棠哥哥,你根本不了解我,人家溥家敏反而很明白……”

“溥家敏溥家敏,我看最近你心中除了溥家敏,再也没有第二个人,你是我的未婚妻,你也可以替我设想一下,我听你嘴里老提着旁的男人名字,是什么滋味?”

太初气得跳起来,这时候门铃一响,太初跑去应门,门外站着的正是溥家敏。

好小子!把这儿当他自己的家了,动不动上门来,连电话通知都没有。

我顿时火遮了眼,猪油蒙了心,眼睛睁得铜铃般大,对着他咆哮:“你敢缠住我老婆,你有完没完?溥家敏,你失心疯了!你追不到她的母亲,你阴魂不散,想来追她?我告诉你,我周棠华活着一日,你休想!”

溥家敏不理我,他转头问太初,“小玫瑰,他喝醉了?”

太初脸色铁青,她说:“周棠华,你给我走!”

“你赶我走?”我嚎叫。

“你少出丑,回家清醒了,再说话。”太初如斩钉截铁般干脆。

我如万箭穿心似凄凉,指着太初说:“你,你——”

太初凉薄地问我,“你到底算文疯还是武疯?”

我一步步退出门去,溥家敏想来替我开门,我出一记左钩拳,把他打得撞在墙上,鼻子冒出鲜血,我恶毒地咒他:“杀掉你、我杀你的日子还有哩!”

我在太初的尖叫中冲下楼去。

第三部 最后的玫瑰 (3)

第三部 最后的玫瑰 (2)

门铃一响,另外有客人来了。

黄太太为我们介绍,“你们其实已经见过,这位是溥家敏。”

溥家敏英俊得不知像哪个电影明星,风度翩翩。他皱着眉头,带着心事似走过来,目光似上次般逗留在太初身上便滞留不动。

太初不自在,别转了脸。

黄家上下的亲友一个个都像童话故事里的人,我叹口气,上帝待他们未免太厚,既有财又有貌,更有内容,难怪我岳父成了外来的异客,受到排挤。

而太初,太初绝对是黄家的一分子,她从来没去过欧洲,十多年来跟着一个寒酸的父亲生活,但她的气质不变,脸上一股倨傲纯洁的颜色,使她身处这种场合而毫无怯容。

“玫瑰呢”?黄太太问,“还没出来?”

黄振华说,“家敏,过来喝杯威士忌。”

黄太太又问:“快开饭了吧?这个厨师听说是新请的,手艺如何呢?”

溥家敏心事重重,不出声,喝着闷酒。

大家很快归于沉默。

罗爵士跟太初说:“我知道你与你母亲之间有点误会,可否容她解释?”

我们身后传来一声咳嗽,“叫各位久等了,对不起。”

我第一个转过身子去,看见一个女子站在走廊尽头娉婷地急步走过来,环珮玎珰地有点匆忙。

我呆住了。

她并没有什么仪态,也没有怎么打扮,神情还很紧张,握着双手。

这女子年纪也断不轻了,穿很普通样式的一件黑衣服,唯一特色是一条配玉的腰带。

但她的美貌是不能形容的!她的脸简直发出柔和晶莹的光辉,一双眼睛如黑玉般深奥,身材纤弱苗条,整个人如从工笔仕女图中踏出来,她便是太初的母亲?

我本来并不相信天下有美女这回事。太初的漂亮只令我觉得和煦舒适,但这位女子的美是令人惊心动魄,不能自己的。我忽然有种恐惧,说不出话来。

可是她比我们还紧张,她并没有如小说中与女儿失散的妇女般扑过来拥抱痛哭,她只是结结巴巴地问:“是太初吗?是棠华吗?”如一个稚龄少女般羞怯,声音中却一丝做作都没有,最自然纯真不过。

我看得出太初在过去十五年内建立起来的敌意在那一刹那完全融解了。

“是母亲吧。”太初温和地说。

“是,是。”她母亲略为镇定。

罗爵士过来说:“大家坐下慢慢谈谈。”

太初始终没有过去拥抱她的母亲。

她称母亲为“罗太太”。诚然,她不折不扣是罗太太,但自《红楼梦》贾宝玉之后,鲜有人称自己母亲为“太太”的,太初如此别出心裁,倒出乎我意料之外。

我活了这么大还第一次遭遇如此戏剧化的场合,不知如何,居然应付自如,想必是因为太初的缘故,而我同时也第一次发觉,太初有泰山崩于前而不动于色的本事。

我竟小觑了这小妞。

饭后我们喝茶闲谈。

罗太太说:“你们说太初很像我……”

太初忙说,“我哪敢像太太!”好家伙,由“罗太太”简称变“太太”了,“一半也及不上。”

黄振华说:“我看是母亲不及女儿一半才真,你们看看,太初多么冷静智慧?才二十岁呢,你母亲一辈子都像一团云。”

“太太”也不分辩,好性子地笑。

我简直不相信我的眼睛,她是我岳母?她看上去直情不过如太初的大姐姐,她示意我走近长窗一角说话。

她轻轻跟我说:“你与太初明年就打算结婚了吧?”“是的。”

“我并不赞成女孩子早婚,”她极其温柔,“因为我本人早婚失败,有个戒心,但我相信你们会幸福。棠华,因为你是一个出色的男子,我不会相人,但我大哥振华对你击节称赞,他错不了。”她的语气是那么柔弱倚赖,我马上发觉了。

女人的温柔艺术在今时今日早已失传,略为迁就,咱们做男人已应感激上帝,时代女性冲锋陷阵的本事绝对比我们高超,她们与我们一般地硬绷绷,真刀真枪地上阵拼个你死我活,事实也不允。

我们这一代从来得不到这种享受,而在罗太太身上,我才明白一个女人,具有女人的韵味是多么可爱动人。

她忽然悲哀起来,“可是我有什么资格做太初的母亲呢?我有什么资格开口说话呢?我不配呢?”

我岳父把她形容成一个俗艳的、虚荣的、泼辣的女人,真是不实不尽。他与她是两个世界里的人,她应该得到目前的男人,一个全心全意、有能力有资格照顾她的男人。

我又不敢说岳父错,这整件事是一个悲剧。

“你会好好照顾太初吧?”她问。

“我会。”我略为犹疑,“但是我们不能长期留在香港。”

“我可不敢要求你们陪我,”她很忧郁,“但大哥说你最好留在香港。”

我点点头,我明白,以我的专业,跟着长袖善舞的黄振华,凭罗爵士的关系,若干年后,不难成为第二个黄振华。

我转头,发觉溥家敏正与太初在谈天,太初脸色慎重,因此可知谈话必有内容。

我忍不住问:“那个英俊的男人是谁?”

她答:“呵,那是溥家敏,我们家的老朋友,将来,我告诉你。”

黄太太走过来,问道:“很紧张吧,岳母见女婿。”她笑了。

“真不敢相信,女儿已可以结婚了。”罗太太感喟地答。

“你这一生,玫瑰,传奇过传奇,应该有人写篇小说,叫做玫瑰的传奇吧。”黄太大笑道。

“我还算玫瑰呢,”她说,“老太婆还顶着个这样的名字,死不要脸,太初才是攻瑰。”

但她仍然这么美丽,精致尖削的下巴一点不肯变形,眼角的细纹不外是种风情,四十岁的人了,她是夏天那朵最后的深色的玫瑰,眼看要凋零了,花瓣中开出深黄的*,她眼角多一颗闪动的眼泪痣。

那天回家,我不能成寐。

我与太初整夜坐在露台谈论她的母亲。

“她是那么美丽,”太初叹息说,“美得超乎我想像,而且她已经四十岁了,你能否想像她二十岁或三十岁的样子?”

“我自然知道。”我说,“颠倒众生。”

“说得很对,”她说,“她那种恐怖的美丽,真是……一个人怎么会美到这种地步?本来我也以为舅母长得好,但比起她,简直不是那回事。呵,太超乎我想像力了,我整个人晕眩。”

“最令人吃不消的是她并不自觉她的美丽,呜呼,于是她的美又添增三成,你有没有发觉她走路都没有信心,彷徨无依,常被地毯角绊着?”

“有。”太初低下头来。

“你眼角原本那颗痣,跟你母亲的痣长得一模一样吧?”我问。

“我现在明白了,父亲让我到医院去把痣除掉,是不想看到我太像母亲。”太初**眼角。

“你那可怜的父亲。”我说。

“今后叫我怎么安慰他呢,我再也不能帮着他憎恨罗太太。”

“那个叫溥家敏的人,他跟你说什么?”

“他说我长得像罗太太。”

“不止这么多吧。”

“他告诉我,罗太太抛下我不理的原因。”

“他是外人,他怎么知道?”

“因为罗太太为他的哥哥而放弃我。”

“他哥哥是谁?”

“去世了。”

“我没听懂。”

“很简单的故事:两夫妻闹婚变,因孩子的抚养权而僵持着,女方与一个患癌症的律师发生了感情,为了那剩余的三个月时光,她放弃女儿,离婚去跟那个垂死的人。”

“那女方是罗太太?”我震惊问,“男方是溥家敏的哥哥?”

“以前的罗太太。”太初点点头。

“呵,这么荡气回肠?”我说,“现在还有这种故事?”

“是。父亲一直没告诉我。”太初说,“溥家敏告诉我,后来父亲居然报复,说什么都不肯让罗太太见我,本可告到法庭,但罗太太又怕孩子受刺激。这些话,原本我都不会相信,但不知为什么,一见了罗太太,我全无保留地相信了。”

“你可生你父亲的气?”

“不会不会,我原谅他,得到过又失去罗太太那样的女人,一辈子也就完了。”

一个人的一辈子,其实是多么脆弱短暂。

我问:“溥家敏还跟你说什么?”

“他说他有六个孩子。”太初微笑,“四男两女。”

“我的天!”我也笑,“这么多孩子。”

“是呀,现在都不流行生那么多了。他说其中一对女儿是双胞胎,失去预算,可见原本他打算生五个,那也实在是大家庭,但他说他们两夫妻原本打算生九个呢,医生劝阻,这才停止。溥先生说,他大哥生前的愿望是希望多子侄。”

我哑然,过一阵子说:“那溥先生的兄长,想必是位超然的人物了。”

“溥先生说他大哥真是十全十美的一个人哪。”

我不悦,“你相信罗太太也就罢了,怎么连陌生人也相信起来?”

太初讪讪地,“我没有想到罗太太有那么多的男朋友。”

“你要学她吗?”

“我几时那么说过?”太初瞪起眼睛。

我立刻投降。

“鸟儿都出来了,”她说,“天亮了。”

“闹市中什么鸟?那是隔壁养的两只八哥。”我说。

“棠哥哥,我还是觉得圣荷西好,那边的生活,多么安逸平静,这边这样复杂,我应付不了。”

“是,我也喜欢平实的生活,我们很快就回去。”

“男儿志在四方,你不是不知道,回圣荷西找工作,一生也不过比我父亲略好一点,你会满足?要不就干脆现时开始在香港打天下,三五载之后烦腻了,回圣荷西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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